山东:坚持依法行政 推动文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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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22日,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做客由省政府纠风办与省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以“坚持依法行政 推动文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主题,向广大听众介绍了《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颁布施行及相关情况,并与广大听众连线交流,现场解答听众的提问。
  
  谢治秀厅长首先向广大听众介绍了全省文化遗产资源状况,他说,山东省是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物资源大省,全省已发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点4万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87处,市、县(市、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7000处。馆藏文物150余万件,其中一级品10626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文化遗产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别是山东博物馆新馆建成开放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标志着全省文博事业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谢治秀厅长着重介绍了重新制定出台《条例》的必要性、紧迫性。他强调,重新制定出台《条例》,是依法治国、依法管理文物事业的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也是加强文物保护、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需要。原《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施行多年,与上位法《文物保护法》有一些不衔接、不一致、不配套、不完善的地方,再加上当前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新形势下全省文物保护任务日趋繁重。因此,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做出了废旧立新,重新制定《条例》的重大决策。谈到《条例》的亮点和特点时,谢厅长从突出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委托执法法定化、规范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加大田野文物保护力度、加强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和加大国有文物保护管理单位的规范力度等八个方面做了介绍。
  
  本次活动受到广大听众的支持与欢迎,电话不断,形成了真正的问答与互动。对于听众提出的如何在基本建设工程中履行文物保护审核、如何开办民办博物馆、文物鉴赏、文物出入境管理等一系列问题,谢治秀一一作了回答。对听众所反映的问题,下线后立即责成省文化厅、省文物局有关处室安排专人负责,帮助解决问题,并要求进行追踪问效。(山东省文物局  汪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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