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德市创新举措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力度
为加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保护,建德市筛选出1217处历史建筑进行分级挂牌保护。2010年分别出台《建德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和《建德市农村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项保护政策,落实专项保护经费,编制了5年行动计划,2010为该市历史建筑保护启动之年,建德市文物局共完成100多点历史建筑的翻修任务,较好地保护了本次普查成果。2011年在明确年度任务同时并在去年工作经验积累之上,积极创新举措,努力打开历史建筑保护的新局面。
一是分片管理,分解任务。根据历史建筑分布特点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全市16个乡镇分成四片,每片由2人专职负责管理,实行分片管理,将历史建筑保护任务落实到人,职责到人。明确各位的工作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这既分解了全市的任务,确保任务细化,又给予新人到基层锻炼的机会。
二是提早谋划,摸底排查。新年伊始,市文保所的工作人员按事先分工和分片,奔赴在各自联系的乡镇,就2011年历史建筑保护,维修申报项目与当地进行衔接,与文化干部深入到农村,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情况、挂牌情况、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按照“紧急优先、价值优先、等级优先、配套优先”四原则确定各地2011年的保护和修缮任务,确保每一处建筑得到合理保护。
三是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了进一步落实对我市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将历史建筑维修任务按“属地管理,产权有责”的原则分派给各乡镇(街道)或所有人。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农村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书和文物保护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排查与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确保及时掌握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的现存状况。
四是加强沟通,取得共识。深入文物保护点和历史建筑维修点,与乡镇主要领导沟通取得支持,配合做好维修方案设计,并做好维修计划和方案的上报工作。对本辖区内历史建筑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与历史建筑产权户沟通获得拥护,听取他们的意见,耐心地为产权户讲解市历史建筑保护的政策,提高市民保护的意识。 (浙江省建德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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