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将全面免费开放
西藏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将在今后不久的时间内全面免费开放。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我区文化、财政部门将在近期启动免费开放的前期工作。
文化部、财政部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明确,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自治区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副处长尼玛14日说,我区将根据文化部、财政部的要求,近期着手启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的工作。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将联合制定我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免费开放的实施方案,然后根据实施方案,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据介绍,目前全区共有4个自治区级、地市级公共图书馆,7个自治区级、地市级群众艺术馆,74个县级文化馆和149个乡镇文化站,还没有美术馆。
尼玛说,我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目前基本都是免费对公众开放。与内地兄弟省市相比,我区的这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仅数量相对偏少,同时,服务项目更少,服务内容也比较单一。他表示,随着我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区内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不仅要全面免费开放场地、场馆和设施,更要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扩展服务内容,增加服务项目,避免出现“大门敞开,但无服务”的现象。
尼玛表示,我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免费开放,也将是继西藏博物馆去年免费开放后,我区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此举对提高我区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建设发展成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尼玛同时还表示,“十二五”时期,我区文化主管部门将大力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各地市群艺馆、公共图书馆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建设县级民间艺术团体排练场所,继续建设乡镇文化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为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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