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物故事之“红军最高权力机关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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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之印

在土地革命战争馆一个明亮的玻璃柜里,陈放着一枚醒目的大印,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行委员会人民委员会革命军事委员会"印。该印为银印,直径为9.5厘米。有3层图案,最外层的上半圆刻着略小一点的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行委员会人民委员会",字的两端各是1枚五角星,下半圆刻着"革命军事委员会"7个大字;内层核心的图案是地球上镶嵌着镰刀和斧头;中间一层是打着结的麦穗环绕着中间的地球,正中间高悬着一颗五角星。整个图案标示着:中革军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全国红军最高指挥机关。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提出了《土地法草案》和《红军问题决议草案》等。根据大会的决议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命令,11月2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正式成立,朱德、彭德怀等15人为委员,朱德为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中革军委既是党的又是中华苏维埃政权的军事领导机构,负责掌管革命根据地工农红军的组织、给养、教育和训练,指挥工农红军的作战行动。

随着中革军委领导机构的诞生,象征其权力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行委员会人民委员会革命军事委员会"印章也随之产生并生效。从此,该印便跟随着红军领导机关经历了反"围剿"战火的硝烟。负责保管印章的军委总司令部作战局的同志们,始终把保管好印章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视印章为生命,特别是在长征途中,国民党军队前堵后追,战事不断,自然环境恶劣,他们始终把印章贴在自己的胸口上,用生命护卫着它,使它在关键时刻都能得到有效地使用。历史掀开了新的一页,1937年8月,它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使命。

1959年,军事博物馆筹建时,经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亲自批准,中革军委之印移交军事博物馆收藏。

(图片文字均来自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解放军报社网络部 联合主办的走进军事博物馆专题)

责任编辑: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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