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广东军政领袖陈炯明墓园毁损

整治规划公示拟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惠州西湖边紫薇山的历史名人陈炯明墓园,最近将开始规划整治修复。昨日,《陈炯明墓地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开始公示,主要对该墓园的重点保护区范围的整治修缮进行规划设计,规划用地面积约7754平方米。
根据公示的《规划》方案,整治修缮工程分为一、二期,一期先搬迁重点保护区内位于墓冢前方的现有村小组办公用房及右侧临时房屋,对经过墓园的现有村道走向重新进行调整,修缮墓冢及陈妻儿墓碑;二期再考虑搬迁重点保护区内的其他村民房屋。
墓园毁损缩水严重
陈炯明(1878年-1933年),字竞存,广东海丰人。民国时期广东军政领袖,曾将惠州当作大本营,后卒于香港,留遗言要求返葬惠州。其妻儿前来吊唁时亦病故,被分别葬于陈炯明墓两侧。
记者昨天来到惠州西湖边紫薇山上看到,陈炯明墓园目前损坏十分严重。陵墓是民国时期的亭式建筑,墓碑高约3米,俯视西湖。碑铭为国学大师章太炎亲笔题字。当年,墓前筑有摆放祭品的祭台,祭台前是一幅长约30米、宽约10米的石灰町(小拜町),顺山势斜坡而下是一幅长约40余米、宽约30米左右的长方形石灰町(大拜町)。大拜町右侧建有3间瓦房,为守墓人居室,两侧对称设一对石灰构筑的待茶台,用以接待来拜祭的各界人士。
但现在墓园面积已经严重缩水,除墓穴、墓碑尚基本如旧外,周边建起了民用私宅,墓穴后面不远处有几栋瓦房。一条宽约5米左右的水泥路从左而上在陈炯明墓面前横穿而过,路面与墓基相接。
墓地以外30米为重点保护区
根据《惠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管理办法》,陈炯明墓及附属构筑物以外30米为重点保护区,其内不得修建其他建设工程,对于现有的非文物建筑物,将区别情况进行拆除或整治;重点保护区以外30米为一般保护区,其内不得修建高9米以上的建筑物;一般保护区以外50米为建筑控制地带,其内不得修建高18米以上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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