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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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江苏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迈向基本现代化的起步之年。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该省文物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为进一步履行文物保护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升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合力,经省政府同意,新一届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7日在南京召开。
  
  出席会议的有: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曹卫星,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泉,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等部门、省军区负责人及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省辖市分管文化文物工作的副市长及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泉主持会议,并宣读《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文物局局长龚良汇报了十一五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文物工作的目标任务。会议对《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单位文物保护工作职责》(讨论稿)进行了讨论。
  
  曹卫星副省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十一五”以来全省文物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阐述了做好新时期新阶段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文物事业发展的重点目标和各级文物管理机构的职责要求。
  
  曹卫星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保护珍贵文物、传承传统文化的历史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所规定的法定职责,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文物保护好,把文物事业发展好,使更多的文化遗产传承下去;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文物保护的“五纳入”要求,把文物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确保文物保护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的跨部门整体合力。以省政府调整公布新一届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和此次会议为契机,更加密切各委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解决诸多涉及多部门的文物保护重大工作事项。
  
  江苏是文物资源大省。全省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0处,居全国第七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45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9座。有苏州古典园林、南京明孝陵等2处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拓展项目、大运河江苏段等 5个项目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该省扬州市还是全国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牵头城市及申遗办公室所在地。1992年以来,已有14个考古项目获一年一度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我省博物馆、纪念馆数量达到164家,国有馆藏文物90余万件(套)。南京博物院等5家博物馆被公布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南京博物院入选中央与地方重点共建8家国家级博物馆之一。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江苏文物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文物的概念日益扩展,文物保护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文物保护范围、内涵、外延、层次在不断扩大,乡土建筑、工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的遗产类型相继出现。“文化遗产日”、江苏省文物节等文物宣传活动的持续开展,有效激发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和主动性,文物保护的社会氛围空前增强。
  
  二是地面文物保护,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313处,其中新发现13413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正在展开。以地面文物资源为主要支撑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成为江苏旅游业的重要目的地,和地方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同时,通过文物保护和综合环境改造,提升了文物周边人居环境,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增强了当地居民的幸福指数和文化自豪感。
  
  三是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极大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内容。各级政府都把发展博物馆事业作为推进文化建设和文化惠民的一件实事,加快推进。全省建立起以南京博物院为龙头、国有馆为主体、民办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省政府投资7亿元实施南京博物院二期改扩建工程。各级各类博物馆全力推动免费开放工作,更多的观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丰厚成果。省文物局实施县级博物馆展览展示和服务水平提升工程,组织全省馆藏文物精品巡展,一批县级博物馆得到提升改造,基层博物馆的服务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四是文物执法和文物安全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视。运用刑事手段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全省文物安全形势始终保持稳定。
  
  近期,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在集中委员单位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职责》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正式文本后印发各委员单位。(江苏省文文物局 姚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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