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对湖北省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整体验收。
验收组在听取了湖北省文化厅厅长、省三普领导小组副组长杜建国和湖北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沈海宁关于全省实地调查阶段工作汇报后,考察了湖北省普查办,查看了全省普查组织、管理资料汇编,使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汇总管理系统》对全省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数量、各普查基本单元普查数据、电子地图等进行了查验,并对部分县市文物点登录信息进行了仔细审核。10月9日至11月,验收组深入普查工作一线对随机抽取的鄂州市鄂城区、黄冈市浠水县、咸宁市咸安区进行现场复核。
专家组经过审慎研究、评议,认为:湖北省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全面动员,积极落实普查经费,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认真组织培训,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普查氛围;普查机构执行有力,加强科学管理,组织协调到位,及时督导检查,按时有序地完成了各个阶段的普查工作任务;全省实地文物调查工作全面细致;认定、计量把握基本准确,登录信息较为规范,数据质量达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国家整体验收。
国家验收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和阶段任务节点,不仅进一步提升了湖北省普查信息采集、登录质量,而且标志该省普查工作顺利转入资料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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