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

民族灾难的深重和清末“新政”

一、帝国主义对中国侵略的加深

《辛丑条约》订立后,帝国主义各国军队陆续从华北撤走,但沙俄的十几万大军仍然盘踞在我国东北。1902年4月订立的《中俄交收东三省条约》规定,俄军在一年半内分三期撤出,然而沙皇尼古拉二世企图夺取“满洲”,根本没有履行条约、真正撤军的打算。第一期(1902年10月)只是把辽西的俄军集中到中东铁路沿线。第二期(1903年4月)将要到期,便提出俄国在东三省享有特殊权益的七项无理要求,作为撒军的前提条件。这显然是企图借词拖延,为俄军长期侵占东北制造借口。接着,沙皇政府特设远东总督府于旅顺,非法将旅大租借地及中东铁路沿线作为俄国远东领土的一部分,归远东总督管辖。到第三期(1903年10月),俄军非但不撤,而且增兵重新占据奉天省城(今沈阳)。他们派兵驻守各衙门及电报局,命令各家各户悬挂俄国国旗,并强迫各处团练交出武器,气焰万分嚣张,妄想实现把我国东北变为“黄俄罗斯”的野心。

沙俄的“黄俄罗斯”计划和日本夺取我国东北的侵略政策发生了严重冲突。英国在中东、远东各地和沙俄争夺霸权,矛盾很深,因而和日本订立同盟,大力支持日本对抗沙俄。美国也企图插足东北三省,不愿沙俄独占东北权益,希望日本去“开放”被沙俄关闭的“门户”。在英、美等国支持下,日本积极准备对俄作战。从1903年8月起,日、俄两国为宰割我国东北举行了多次谈判,未能达成分赃协议。

1904年2月6日,日本对旅顺口的俄国舰队发动突然袭击,日俄战争爆发。这是为争夺中国领土并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一次帝国主义战争。日、俄双方海、陆军全力进行厮杀,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从2月到8月,日、俄舰队在旅顺口附近多次海战,俄舰受到重大损失。同一期间,日本陆军一路自新义州渡鸭绿江,攻占九连城、凤凰城、宽甸、本溪湖,进逼辽阳,牵制住在辽沈地区的俄军主力:另一路从貔子窝登陆,攻占金州、营口,切断了俄军主力与旅顺口及海上之间的联系。9月,经过激战,俄军主力自辽阳撤退到沈阳。

1905年1月,旅顺口俄军投降。2、3月间,双方共60万兵力展开为期两周的沈阳大会战,俄军败北。日军进占开源、铁岭,因实力耗损巨大,无力继续进攻。双方陆战呈现僵持状态。沙俄为挽回海军败局,由欧洲调舰队东驶,结果于5月间在对马海峡全军覆没。

日、俄两个帝国主义强盗为争夺中国并闯入中国厮杀,清政府竟宣称“彼此均系友邦”,将辽河以东划为“交战区”,而自守什么“局外中立”。战争给战区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盛京地区“陷于枪烟弹雨之中,死于炮林雷阵之上者数万生灵,血肉飞溅,产破家倾,父子兄弟哭于途,夫妇亲朋号于路,痛心疾首,惨不忍闻”。①“自旅顺迤北,直至(柳条)边墙内外,几属俄、日大军经过处,大部因粮于民,菽黍高粱均被芟割以作马料,纵横千里,几同赤地”。②双方军队抢掠骡马牲畜,要索银钱粮草,焚毁官署民居,破坏村落田园,强迫中国人搬运辎重,充当苦役,乃至奸淫杀戮,无所不至。家仇国难,迫使东北人民进行自卫反击。盛京、金州、复州、岫岩、海城、营口、辽阳、沈阳附近及铁岭以北,都有抗俄义军的活动,或攻击小股俄军,或偷袭俄军粮台,或炸毁从哈尔滨到铁岭的铁路。旅京学生张榕、朱锡麟、丁开嶂等激于义愤,弃学返乡募兵,号召“拒俄自立”。在日军占领区内,也发生了群众反抗日寇蹂躏的斗争。

1905年,俄国国内爆发革命。沙皇政府为了镇压本国的革命运动,急于早日结束战争。日本虽然在海、陆两个战场上都获得胜利,但打得精疲力竭,难以继续作战。6月,在美国的调停下,日、俄各派代表前往美国议和。9月5日,签订《朴次茅斯条约》,其中规定:两国除铁路警备队外,同时撤退在中国东三省的军队:俄国将租自中国的旅顺口和大连湾、长春至旅顺口的铁路及其他有关权益全部“转让”给日本。日俄故争结束。

江孜炮台遗址

日、俄交恶期间,英国曾在西藏燃起战火。1903年8月,英国派遣麦克唐纳指挥一支侵略军,“护送”使节荣赫鹏入藏“谈判”。侵略军从亚东入境,打退藏军阻击,占领帕里,随即进驻干坝。12月,英军大举进攻,西藏地区军民英勇抵抗。1904年5月,英军占领江孜宗(县)政府,西藏军民主动出击,夺回宗政府,并坚守宗政府所在的山头,在武器落后及弹药不足的情况下,多次击退敌人的进攻,坚守达一月之久。8月,英军侵入拉萨,烧杀淫掠极为残酷,大批珍贵文物被劫走。9月,英国侵略者强迫西藏地方官员签订《拉萨条约》,主要内容是:开江孜、噶大克、亚东三地为商埠,赔偿英国兵费50万镑,自印度至江孜、拉萨的炮台和山寨一律拆除,把西藏交为英国独占的势力范围。西藏军民坚决抵制《拉萨条约》,清政府也不敢在条约上签字。直到1906年4月,在英国的压力下,才在北京重订新约。英国取得了《拉萨条约》中规定的许多特权,但承认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割取西藏的野心没有得逞。

西藏狼烟未熄,德国在1904年派炮舰驶入长江,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阳湖一带,长江流域也曾一度出现了紧张局面。

从甲午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公开叫嚣瓜分中国并实行军事压迫的紧张局势,到日俄战争结束才告缓和。“瓜分”急先锋沙俄受挫,退守北满。日本跻身世界强国之林,日俄战后,它便强迫清政府订立《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清政府除承认日本继承沙俄从中国所攫取的长春以南的全部利权外,还同意增开凤凰城、辽阳、铁岭、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瑷珲、满洲里等16处为商埠,在营口、安东、沈阳等地划定日本租界,并给予改建和经营安奉铁路及采伐鸭绿江右岸森林等权益。在世界范围内,随着英、俄争霸转为英、德争霸,欧洲各国为了准备重新爪分殖民地的世界大战,急于拉拢日本和调整它们相互之间在远东的关系。1907年,日法、日俄、英俄相继订立协定。这些协定一方面相约维持现状,“尊重中国的独立和完整”,另一方面又相互保证各自在华的“特殊利益”。例如,日法协定中承认它们两国各自在中国和越南的侵略地位;日俄协定所附秘约规定,从俄国和朝鲜边界的西北端划为一直线至乌兰浩特附近,线南属日本,线北属沙俄,彼此保证不侵入对方界内,并不阻挠彼此在各自界内寻求让与权的任何行动。1910年、1911年,日、俄又两次续订协定,除重申1907年协定内彼此的特殊权益并共同保护这种权益外,日本还给予俄国“在蒙古活动的充分自由”。“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态势和“瓜分豆剖”的危机始终是激励中国人民奋起自救的号角。

不过,“瓜分”毕竟没有成为事实。20世纪头10年,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主要方面还在于政治控制的加强和经济势力的扩展。

《辛丑条约》给予帝国主义各国以挟制清朝政府的种种权利,清朝统治者也俯首贴耳,甘当“儿皇帝”。各国驻华公使颐指气使。左右朝政,甚至干预督抚大员的调用。例如,1904年清廷命胡廷斡署山东巡抚,就因德国公使反对面改调杨士骧。在清政府的重要部门,任用了不少“客卿”,除长期把持海关的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外,财政顾问美人精琦、邮政总办英人帛黎等,都是颇有实权的。“客卿”还进入了地方衙门,例如,日本的板西少佐担任直隶督练分所的军事顾问,德国的肯多福以山东巡抚办事随员的名义,插手山东的路矿、巡警、洋务、商务各要政。

1902至1903年,英、美、日三国先后和清政府签订新的《通商航行条约》,为外国资本家对华倾销商品和输出资本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通商口岸由1899年的45个增至1911年的82个,并在其中的16个城市设立了“租界”。各通商口岸的外国商行由1901年的1102家增至1912年的2328家,垄断了中国的进出口贸易。1900年,中国进出口总值为3.7亿多海关两,入超5000多万两;1906年,总值增为6.4亿多元,入超则增至1.7亿多两。尽管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很低,直到1911至1913年间,中国的对外贸易仅占国际贸易的1.7%(而人口则占20%),但就中国本身而言,对外贸易的发展是相当迅速的。进出口贸易的增长说明国内外市场的扩大,冲击着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的平衡,给外国资本家提供了巨大利润,而巨额入超则依靠外资和侨汇才使中国的国际收支没有发生严重问题。

外国在华投资是在20世纪初期大大发展起来的,包括直接投资和借款。甲午战争前,帝国主义在华投资总共不过二三亿美元。到1902年,加上该年的庚子赔款6900多万元,总额达1.5亿多元。1914年,该年的庚子赔款降为5400多万元,而总额则猛增至2.2亿多元。截至1911年,清政府的外债累计超过12亿两,外国在华投资总额约20亿元。中国已修成的铁路里程的93.1%控制在帝国主义手里。此外,外资还控制着中国机器采煤的91.9%(1912年),生铁生产(不含土法制铁)的100%,棉纺生产的76.6%(1908年),内外航运的84.4%(1907年)。几十家外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操纵中国外汇、经办对华贷款、投资开设厂矿、大量发行纸币,形成在中国金融系统中的垄断地位。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一方面刺激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掠夺着中国的资源和财富,并通过操纵中国经济命脉,进而操纵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把对中国的控制权伸展到各个领域,陷中国于“名存实亡”的绝境。

这时期,中国矿山、铁路等利权是帝国主义掠夺的重要目标,而铁路利权尤为帝国主义所垂涎。因为攫取铁路利权,不仅是帝国主义对华输出“过剩”资本、榨取巨额利润的极好途径,而且是它们伸展势力范围,扩大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侵略的重要杠杆。日本《朝日新闻》曾鼓吹说:“铁路所布,即权力所及。凡其他之兵权、商权、矿权、交通权,左之右之,存之亡之,操纵于铁路两轨,莫敢谁何。故夫铁道者,犹人之血管机关也,死生存亡系之。有铁路权,即有一切权;有一切权,则凡其地官吏,皆吾颐使之奴,其地人民,皆我刀俎之肉”,是“亡人国”而“亡之使不知其亡”,“分人土”而“分之使不知其分”的绝妙方法。①日、俄分割南满、中东铁路利权从而分霸南、北满,是“有铁路权即有一切权”的突出事例。《朴次茅斯条约》使日本取得了长春至旅顺口铁路及其附属权益。1906年,日本天皇敕令设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作为侵略的大本营;同时设置关东都督府,对旅大租借地实行殖民统治,并“保护”和“监督”满铁会社的“业务”。满铁会社成立后,除已取得的南满铁路及其支线的经营权外,又通过贷款控制了新奉铁路和吉长铁路。铁路沿线到处设有以“保护铁路”为名的日本兵营。日俄战争期间,日本已经霸占了抚顺、烟台、本溪湖等处煤矿,任意采伐长自、临川境内森林;战后,又取得了鸭绿江沿岸木业和南满、安奉铁路沿线矿业由“中日合办”的特权。到1911年,东北南部地区开设了由日本投资经营的资本10万元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近30家,10万元以下的则在50家以上。仅满铁会社所属的煤矿,在1907至1911年的五年中,便挖掘了340多万吨煤,获得了1000多万日元的利润。沙俄则以中东铁路公司为大本营,垄断了东北部的水陆交通,占有“铁路用地”13万余垧,享有铁路沿线两侧30华里以内的煤矿开采权和200平方里林区的采伐权。“铁路用地”相当于铁路实际用地的三倍,中东铁路公司内特设有“地亩处”,不仅利用这些地段安置行栈、划分街区、开辟市场,而且将“剩余”土地租给附近农民耕种,征收税租。沙皇政府还借口《中东铁路合同》法文本载有“该公司在(铁路)地段内享有绝对的及独占的管理权”等字样,企图把铁路沿线变成“租界”,建立俄国对该地居民的殖民统治。这样,东三省实际上便被分割为日俄的天下。

大利所在,引起了帝国主义各国间的激烈争夺。20世纪初年,英、俄、日三国在退还山海关内外铁路的交涉中进行了激烈的争斗。法国成立滇越铁路公司,加紧建造滇越铁路,并企图夺取两广路权;英国阴谋展筑滇缅铁路,染指粤汉铁路,并夺取江浙路权,英、德两国加紧侵夺津镇铁路;日、美、德等国为攫取福建、浙江、江西路权展开了各种阴谋活动。1902至1903年间,正太、汴洛、沪宁三路分别落入俄、比、英等国的掌握。日俄战争后,美、英等国为动摇日、俄在东三省的垄断地位,曾经策划过收买南满铁路、建造新法铁路、锦瑷铁路以及所谓“满洲铁路中立化”计划等,因日、俄抵制而搁浅。1909年6月,清政府和英、法、德三国银行团订立《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因美国强烈要求参加,改组为四国银行团,企图控制中国的财政、金融并垄断对清政府的贷款。

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掠夺、奴役及其相互间的争斗与妥协,使中国大地笼罩着“亡国灭种”的阴霾,刺激着中国人民爱国运动持续高涨,并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经济和清朝政局。

二、清末“新政”

清王朝在义和团战争中几乎垮台。为了继续取得帝国主义的扶植,安抚统治阶级内部各派系和资产阶级上层人物并欺骗人民,还在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逃亡西安期间,便发布“罪己诏”和“改革”谕旨,要求官员们“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学,军政财政”等情,考虑“当因当革,当省当并”,限期奏报。①1901年4月,清政府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规划“新政”的机构,命奕劻、李鸿章、荣禄等6人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从此,逐步推出各项“新政”,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改革官制。1901年7月,清政府应帝国主义要求,撤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为适应“新政”的需要,1903年设商部(后来与工部合并,改为农工商部)、练兵处(后来与兵部合并,改为陆军部),1905年又增设巡警部(后改为民政部)、学部。在此期间,先后裁撤了河东道总督,云南、湖北、广东三省巡抚及詹事府(并入翰林院)、通政司等“冗衙”,并宣布裁汰胥吏差役、停止捐纳实官(“虚衔、封典、翎枝、贡监”等除外)、废除勒索性“陋规”、“供应”等。自隋唐沿袭下来的传统的六部建置至此瓦解。但这种裁旧衙门、添新衙门的“官制改革”,丝毫没有触动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也没能革除清政府腐败、无能的种种弊端。“整顿吏治”等则流于一纸空文。1906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官制改革成为首要“预备”项目,并引发了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纷争。

二、改革兵制。1901年,清廷下谕停止武举,命各省筹建武备学堂,并决定裁汰20%至30%的绿营和防勇,建立按西方国家的营制、采用洋操训练、使用洋枪洋炮的“常备军”。1902年,继李鸿章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练成“北洋常备军”一镇,约12500人,湖广总督张之洞也练成“湖北常备军”两翼,约7000人,成为全国练兵的“样板”。1904年,练兵处和兵部奏准在全国编练“常备军”三十六镇(师),每镇官兵12500人,总共为45万人,后来还拟定了按省分配、限年编成的办法。但除袁世凯在1905年编成“北洋陆军”六镇外,各省限于财力、人力,大都没有完成计划,直到清朝覆亡,总共只编成十四镇和十八个混成协(旅)、又四标(团)及禁卫军一镇,约17万人左右。这些新编的“常备军”,泛称“新军”。为争夺“新军”的指挥权,激化了满、汉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由于“新军”军官多选用国内外军事学校毕业生,对士兵也要求具有某些文化知识,从而为革命知识分子的活动提供了条件,最终使“新军”成为一支反清力量,这是清朝统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三、改革学制。主要包括“停科举”、“设学堂”和“奖游学”三项内容。为了造就有用的人材,传统的科学制度必须改革,这是有识者的共识。应诏陈言的刘坤一、张之洞在《江楚会奏变法三摺》中便强调了这个问题。1901年,清廷谕令从1902年起各省科举要考试能够解说四书、五经和论述中国历史、政治及西学政治、艺学的“策论”,废除八股文章;将各省、府、州县的书院改设大、中、小学堂,学生毕业后可以取得功名;选派学生出国留学,毕业后“分别赏给进士举人出身”,自费留学学生也“一体考验奖励”。1902年,派张百熙为管学大臣,颁布《钦定学堂章程》。1904年,重订学堂章程,制定了一套以日本教育为模式的学堂行政管理规章,规定学堂分为初等和高等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三级,高等学堂毕业后还可以升入分科大学或通儒院深造,通儒院或分科大学毕业生投于进士功名,高等学堂毕业生授予举人功名,中学堂和高等小学堂毕业生授予生员(秀才)功名,并宣布科举录取名额将自丙午(1906年)科起递减。1905年9月,清廷下令从1906年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随后命令各省学政专管学堂事务,并在12月设立学部。延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终于被废除了,这是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举措。科举的废除大大加速了学堂建立的步伐。据学部统计,1904年全国学堂总数为4222所,学生92169人;1909年学堂总数猛增为52346所,学生达156.027万人。留学生人数也大幅度增长。一个不同于旧式文人和封建士大夫的新知识分子群体活跃于历史舞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清朝统治者改革学制的本意在于因应时势、培养既忠于朝廷又懂得西学的候补官员,指导思想井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范围。清政府曾三令五申,各级学堂“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以历代史鉴及中外政治艺学为辅”,“均以忠孝为本,以经史之学为基,伸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智识,练其艺府”。

①但学生们在或多或少地接受了西学之后,感受着民族危难的刺激,便逐渐走向朝廷的对立面,成为清朝统治者所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

四、奖励工商。主要是为工商业的振兴立法和给予兴办实业卓有成效者以奖励。1903年商部成立前,清廷已派人议订商律,商部成立后,陆续公布了《商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商会简明章程》、《奖励公司章程》以及《矿务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等。1905年,商部在北京设立劝工陈列所、高等实业学堂,开办户部银行。《奖励公司章程》后经修订,还公布了《奖给商勋章程》、《华商办理农工商实业爵赏章程及奖牌章程》等,除“立法”与奖赏外,清政府并没有采取任何振兴实业的实际措施,即如严重阻碍工商业发展的厘金制度,也没有什么变化。但这些“立法”和奖赏,在保障工商业者权益和提高工商业者地位方面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在大、中城市,新的“商绅”阶层开始崛起,这些“商绅”不仅跻身于传统“士绅”的行列,并有取代“士绅”传统地位之势。

此外,清政府还发布了禁缠足、禁鸦片、废酷刑以及允许满汉通婚等命令。

综观“新政”,虽然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显得支离、敷衍、拖沓,缺乏总体目标和实施规划。根本问题在于政治制度改革的滞后。官制改革只是裁并一些旧衙门,增设一些新衙门,从朝廷到地方体现封建专制的整套统治机构,丝毫没有触动。这套机构所派生的种种弊端自然也无从消除。不少“新政”流于一纸空文。即以较有成效的学制改革来说,许多新式学堂只不过是旧式书院或村塾挂上一块新招牌而已,特别是在州县,根本没有那么多合格的教师,因此新式学堂只好仍然照旧授课,“新瓶装旧酒”。财政的困难也限制着“新政”的推行。清政府早已入不敷出,《辛丑条约》订立后更是债台高筑,罗掘俱穷。筹办“新政”需要经费,在乱增税种、乱提税率、严剔中饱、多方搜刮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便只好让各地官吏自开饷源任意抽税,从而财税制度紊乱不堪,贪污勒索肆无忌惮。没有可靠的经费来源,“新政”的推行自然步履维艰。新军的编练就是这样。“新政”的支离、敷衍、拖沓,使人们对清政府推行“新政”的诚意产生了怀疑,政治制度改革的呼声于是日益强烈。

三、残破的农村经济和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艰难

进入20世纪,中国广大农村仍然是封建统治下的小农经济,大部分土地掌握在地主手中。据1911年的调查,在主要农业省份,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都是缺地少地的佃户和半佃户,为了租种地主的土地,农民需要把收成的半数以上奉献给地主。军阀、官僚、地主、富商、高利贷者大肆兼并土地,他们所占的土地面积,往往达数千亩、数万亩乃至数十万亩。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城市附近,地租的形式有从分成租向定额租、从实物向货币发展的趋势,表明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有些松动。但这丝毫没有减轻地租的剥削,有的地区甚至达到敲骨吸髓的地步。例如,江苏震泽县“田每亩得二十(斗)粟已庆大有,其代价不过六七元,除去肥料人工,所余几何?乃收租竟至五六元,少亦须五元,是以冬期农民只可罗掘以应,不足则卖妻鬻予以偿”。①不断增加的外债、新捐,最后又都落在农民身上。仅庚子赔款一项,从1902年起,每年必须支付1800多万两,头三年另加赔款缓期半年的利息300多万两。户部把赔款额摊派给各省。建议各省试办“房间捐输”、“按粮捐输”、地丁收钱提盈余、盐斤加价再加价以及增抽厘捐等办法,并声明如果上述办法“窒碍难行”,各省还可以“因时制宜”,“另行筹措”,只要求“凑足分派之数,如期汇解”。

②于是,各省的田赋、粮捐、房捐、卖税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迅速增加,各级地方官吏又乘机贪污中饱。1904年,清廷曾公开承认:“近年以来,民力已极凋敝,加以各省摊派赔款,益复不支,剜肉补疮,生计日蹙。……各省督抚因举办地方要政,又复多方筹款,几同竭泽而渔。其中官吏之抑勒,差役之骚扰,劣绅讼棍之播弄,皆在所不免。”③1909年,御史胡思敬奏称:“业之至秽至贱者灰粪有捐,物之至纤至微者柴炭酱醋有捐,下至一鸡一鸭一鱼一虾,凡肩挑背负、日用寻常饮食之物,莫不有捐”;农民负担“漕粮、地丁、耗羡之外,有粮捐,有亩捐,有串票捐,田亩所出之物,谷米上市有捐,豆蔬瓜果入城有捐,一身而七八捐”,因而“力不能胜,弃田潜逃者比比也”。④

封建地主阶级和清政府的残酷压榨,是造成农村经济残破的一个原因。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帝国主义的疯狂掠夺,以及商业高利贷资本的残酷盘剥。外国商品的大量涌入,特别是洋纱洋布的倾销,使广大农村家庭手工纺织业遭到了严重的摧残,剥夺了农民藉以勉强维持穷苦生活的手段。同时,随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破坏,农产品日渐商品化,农村经济被卷入了商品市场,加速了广大农民的破产。据直隶省景县的调查材料,1880年一斗小麦可换得十五尺洋布,至1910年便只能换得九尺二寸,减少了三分之一以上。投机商人和高利贷者利用农民的贫困,农产品压价收购,低价预买,使农民受到难以估量的损失。例如,1910年秋收后,湖南华容德兹口、南州三仙湖一带谷价大贱,“每谷一石,仅售钱九百文”,合银只四钱五分,农民为生活、债务所逼迫,不得不忍痛山售,“大耗血货,有多数因之破产荡家,无复再能业农者”。①由于商业资本的控制操纵,粮价暴涨暴跌,农民越来越严重地遭受商业高利贷资本在市场的投机盘剥,这种盘剥又和封建性质的地租、高利贷剥削联系在一起,使广大农民陷入了绝境。据1906年《盛京时报》记者报道:“向四乡农民询及今年丰歉何如,莫不痛心疾首曰:‘无论丰歉何如,嗣后种地皆须赔死。’”②

亿万农民的赤贫化,不能不引起农业生产的衰退。农民们挣扎在饥饿死亡线上,终日不得一饱,自然不可能改善生产经营。通常的农具仍然是世代相传的犁、耙、锄,镰,而且由于农民贫困已极,无力畜牛,只得以人代牛耕作,肥料缺乏,只得坐视土地日益浇薄,因而产量递减,生产衰退。加上连年不断严重灾荒,更使得农村经济趋于崩溃的状态。1905年前后,全国每年受灾地区平均达三四百州县。灾区如此广泛,灾情又极其严重。1906年的报纸报道:“今年中国饥馑之状,实为从来所未有。……灾荒之广泛,约八百平方英里,被灾民数有一千五百万之多。”①1910至1911年间,长江流域六省同遭水灾,“江、浙、湘、沔、淮、泗之间,嗷嗷之声,达于比户。而淮安、扬州、江宁、平湖、海州等处,老弱流亡,络绎道路,或数百人为一起,或数千人至万人一起。汉口地方聚至二十余万人”。②湖南饥民卖女,价仅2000文。皖北一带,往往数十里内炊烟断绝。

在农村经济残破的背景中,民族资本主义近代工业艰难地向前发展着。

中国资本主义工业在1895至1893年一度出现兴办高潮后,经过几年的回落、徘徊,从1904年起开始回升,1905至1908年出现了又一次高潮。四年间,新设资本万元以上厂矿238家,资本额6121.9万元,较上次高潮增长三倍以上。1909、1910年发展势头减弱,但还是有所增长。总计1901至1911年间,新设厂矿达386家,资本额8.8348亿元,十年间超过前此三十年设立的厂矿、资本额总数二倍以上。

③商办民用企业的突飞猛进是这时期的特色。洋务运动时期清政府兴办的军工企业这期间大部靠常年拨款维持生产,很少增资扩建,唯一新设的北洋机器局是在天津机器局被烧毁后兴办的。由于经费困难,出现了“招商承办”的呼声,个别局厂由“军工”转“民用”而改归商办。例如,江南制造总局在1905年将船坞和相关机器部门析出,承揽修造各商轮船,“变为纯粹商业机构”。①洋务运动时期占当时民用企业资本总额78%的“官办”、“官督商办”厂矿,这期间发生了不少变化:有的停办,如兰州织呢局、漠河金矿,有的因债务而受外国资本控制,如开平煤矿、湖北铁政局;有的招商承办,如上海机器织布局、湖北纺织四局;继续维持的也失去了原来的垄断地位,如上海轮船招商局。新设的“官办”、“官商合办”厂矿资本所占比重下降到民用企业资本总额的27.1%,商办企业则占72.9%,处于绝对优势。民族资本向城市公用事业方面发展,是这时期出现的新动向。据统计,1901至1911年间,各地自办水、电厂共计36家,资本额1900多万元,其中商办31家,资本额11500多万元。在收回利权运动推动下,采矿业有了较大的发展1901至1911年间,开办矿冶企业55家,资本额1600多万元,其中商办26家,资本额700多万元。纺织、食品方面,仍是民族资本的主要投向。1901至1911年间设立的纺织厂共85家,资本额400多万元;食品厂共95家,资本额1300多万元,除少数几家官、商合办外,几乎全是商办的。此外,卷烟、造纸、火柴、玻璃等轻工业,都有一些发展。

在兴办近代企业的过程中,某些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有密切联系的资产阶级上层人物的经济力量发展较快,社会地位也显著提高。出身于大商人、买办的,往往乞求外国资本的“援助”,或者把自己的企业在国外注册,或者吸收一部分外国股份,或者聘请一位外籍经理,借以抵制清政府的压制和征敛。出身于大地主、官僚的,往往勾结官府作奥援,进行封建式垄断,排斥一般工商业者的自由竞争。前者可以祝大椿为代表,后者可以张謇为代表。祝大椿原是英国怡和洋行买办,借佣金积累了大量资财,从19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投资于近代企业。由于他和帝国主义的关系十分密切,可以借其势力避免地方官的种种勒索,所以营业发展较快,先后投资于航运、面粉、缫丝、纺织、打包等工业,其中源昌碾米厂、怡和源打包公司、公益纱厂都是与外商合办的。本来公益纱厂“纯系华人资本,后为营业起见,利用怡和洋行推广销路,让一部分之股分于英人,改为中英合办”。①祝大椿经营的企业获得发展,显然得益于帝国主义势力的庇护。后来,他充当上海工部局学校、上海商务总会及上海造纸、榨油厂董事、锡金商务分会总理,清廷赏给他花翎、道衔。张謇是甲午(1894年)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他创办大生纱厂,不仅在筹建期间曾借用公款,依靠官兵保护厂房,而且开车以后还依仗清政府的扶植,取得了“二十年中,百里之内,不准别家设立纱厂”的垄断权。1904年,上海纺织业资本家朱畴拟在崇明增设大有公司,清政府商部竟出面替张春加以阻止;朱畴拟改在海门设立裕泰纺织分厂,又遭到张謇的坚决抵制。由于具有这种垄断地位,张謇经营的大生纱厂获利甚丰。他用纱厂的部分盈余结合招股,先后创办了通海垦牧公司、广生油厂、大达外江轮步公司、天生港轮步公司、资生铁冶厂等20多个企业,并充当江苏教育会副会长、江苏铁路公司协理、中国图书公司总理、江苏谘议局议长,清廷赏予三品衔和商部头等顾问官,俨然成为“东南实业领袖”。

然而,民族工业的基础仍然是十分脆弱的。突出的表现是资金不足。帝国主义的掠夺,使中国民穷财尽,百业萧条。据统计,1903年,赔款及外债本利为6800万元,进出口贸易入超4.8亿多元,外商在华企业盈余为2400多万元。

①仅此三项,中国在一年内便被掠走银元2亿以上。1904年,张謇便曾忧心忡忡地指出:“前、上两年每交赔款之时,上海商市大力掣动,拆息之大为从来所未有。推原其故,由于输出之银太多,商市因之窘蹙。屈指赔偿之期未至十一,而上下交困,势已如此。过此以往,何堪设想!”②这种“上下交困”的社会危机和“不堪设想”的惨淡前景,年复一年,情况愈益严重。汪洋大海般的封建经济关系也起着阻遏社会资金流向近代企业的作用。土地、高利贷和商业是中国富豪们传统的投资对象,收益大,又较熟悉,因而感到稳妥。为了吸引投资,近代企业在开工之前就往往要付出8%的固定官利,但仍然低于当时一般在12%上下,并可高达30%的市场利率。据统计,1912年,在农商部登记的全国钱庄和典当业资本为1.6亿多元,比全国工业资本(不到5500万元)多出两倍有余。也就是说,流向钱庄和典当这两个封建性行业的社会资金便大大超过了工业投资。资金贫乏,不仅使中国的重工业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而且轻工业也是规模小、资本有机构成低下,经不起风浪。1905至1908年民族工业的兴盛,是和抵制美货、收回利权等爱国运动的推动分不开的。就扬州织布业的情况来说,因抵制美货运动减少了美国布匹的输入,“扬城内所设之机器手工织布厂,去岁(1906年)年终已不下四十余处”。③但运动平息后洋布卷土重来,扬州织布业经受不住压力,发生了一片“倒风”,至1907年,保存下来的不过十余家,而且都赔累不堪,难以继续维持下去。1908年以后,由于银根紧迫,控制金融市场的外国银行拒绝给钱庄、银号拆息借款,引发了接二连三的金融风潮,1909年三起,1910年八起,1911年仅上半年便达五起,从而“富商巨肆,倒闭频闻”,市面萧条,百业调敝,整个工商界都处于炭发可危的困境。

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和组织程度都有所加强。据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方杂志》所载,各地成立的商务总会、分会达46所。安徽省于1906年10月成立芜湖商务总会,到1908年各埠商务总会、分会增至12所,1911年增至33所。许多重要集镇设有商务分所、商务集议所,此外,还成立了一些专业商会,如茶业商会等。一些重要城市的商会组织,大都掌握在资产阶级上层人物手中。这些上层人物,虽然在根本利益上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存在着矛盾,但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又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具有密切的联系,因而妥协性很大。他们把希望寄托于清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以便参与政权,保护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并谋求进一步的发展,反对可能会使自己的百万资财遭受损失的暴力革命。于是,立宪派成为他们的政治代表。资产阶级中、下层人士虽然反帝反封建的要求比较强烈,但软弱的地位使他们俱怕风险,往往在政治上唯上层人物马首是瞻,成为立宪运动的追随者。民主革命的倡导者主要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①《盛京时报》,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初一日。②《日俄战纪》第13册,第85页。①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2册,第684页。①《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总第4602页。①《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总第4719页;第5册,总第5125页。①

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287页。②《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总第4725—4726页。③《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第5251页。④胡思敬:《极陈民情困苦请撙节财用禁止私捐疏》,《退庐疏稿》卷1。①《帝国日报》,宣统二年十月十日。②《盛京时报》,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①《时报》,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②陈雨人:《陈侍御奏稿》卷1,第37页。③参考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93页,表1;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649、657页。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460—463页。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1126页。①《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88页。②张謇:《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3,第3页。③《时报》,光绪三十三年正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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