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得修缮存严重隐患 古建腾退难言之痛(图)
“政协提这个提案18年了,终于得到解决,太令人激动了!”一位曾参与解决大高玄殿被占用这一事件的老专家,声音有些哽咽地表示——前不久,被占用60年后,我国唯一的明清皇家道观大高玄殿终于回归故宫博物院。在大高玄殿之前,另一个成功案例则是花28年才完成腾退的恭王府。据统计,北京现有市级以上文保单位300余处,四成对外开放,大部分被机关团体和居民占用,文物建筑长期得不到修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前不久,北京市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古都风貌和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多年来北京重文物保护而轻古都风貌保护,建议“十二五”期间将古都风貌保护列为重中之重。
无疑,占用古建筑文物存在各种历史原因,但挤占的实质,造成了太多的历史失误与失忆,拯救者也因此变得更有沧桑感和使命感,而国家政策的相应出台,让古建保护工作者看到了曙光。不过,在为古建筑文物进行疗伤和保护的同时,更需要全社会用一个理性、睿智、目标恒定的历史观和文化观去对待每处历史遗迹的保护。
张晨 本期主持人
罗哲文 本期嘉宾中国古建筑学家
宋国晓 本期嘉宾中国民族建筑风格艺术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刘阳 本期嘉宾北京史地民俗协会理事
“不合理利用古建的单位,就应该要腾退出来。”
张晨: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古建文物占用的历史渊源吗?
罗哲文:这个情况由来已久,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便出现古建被占用的情况了。古建筑是要用的,这是个正常现象。“被占用”,多指的是一些不识货、不合适的占用。比如作为博物馆,这是比较合适的用途。
据我所知,大高玄殿早期的利用也是比较合适的,当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做一些抗美援朝方面的展览。但是被占用后,不对外开放,保护情况也不好。还有大钟寺,原来是被一个工厂占用,经过全国政协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呼吁,最终被腾退出来,现在作为博物馆来使用了。尽管如此,现在还是有许多不合理利用的情况。
北京市文物局一直在呼吁,合理利用文物古建。其实一些相关的单位、学校可以利用,但是一定要保护,使用文物古建要按照《文物法》的相关规定,不要破坏文物,遵循谁使用谁修缮的原则。而那些不合理利用古建的单位,就应该要腾退出来。
宋国晓:这是在中国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占用的也多是北京的一些坛庙建筑,它们大部分还是对外开放的。像现在的中山公园,原来就是社稷坛,它也是北京开放得最早的一个公园,最早叫中央公园。历史的背景是多样的,但总体的趋势还是腾退化的。
张晨:不久前,故宫博物院和总参保障部服务局终于签订协议,将大高玄殿文物建筑移交给故宫博物院管理。您是如何看待这样一个协商结果?
罗哲文:我觉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毕竟大高玄殿是被腾退出来了。其实看腾退的条件,也要考虑到一定的历史原因。像帝王庙曾经也是被学校占用,保护情况并不是很好,后来帮他们盖了新的学校,最终也是腾退出来了。很多具体的工作,还是大家协商才能完成。
宋国晓:尽管过程是曲折的,但在几方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能够腾退,结果还是好的。当今很多的文物古建,都面临被占用的问题。像香山南侧的无梁殿,属于明代建筑,至今还在被占用。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大高玄殿能够妥善解决,也是体现了当下上层领导对于文物保护的重视,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刘阳:不能说是一个好的协商结果,只能说是一个没办法的办法吧。不过,至少双方愿意协商来解决这件事,双方也具备解决问题的一些实际要素,最终,大高玄殿被成功腾退出来了。还有很多古建被占用的情况,至今是个无解之题。
古建被占用的情况大概分为3种,一种是军队或机构在占用,像大高玄殿;另外一种是散户居民在占用;再有一种就是机关和机关的家属一同占用。这3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相对是比较好处理的,成功的案例也多一些,因为它针对的是一个整体。最难的是第二种和第三种,因为它都需要面对个体的老百姓,协商的时候,难度更大一些,只要有一户百姓不腾退,整个腾退计划就无法完成。
(责任编辑:单晓冰)
“古建保护与利益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体。”
张晨:市政协调研报告指出,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00余处,其中中央单位等占用共90处,市、区等其他部门占用上百处,对外开放的仅占约40%。一些被占用的文物建筑长期得不到修缮。针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为何至今无法解决?
罗哲文:法律条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是说合理的利用。但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很多实际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现在我们国家一直在提倡合理地利用古建,相关部门也对此事做了大量的工作。我觉得现在正是时候,杜绝不合理利用的现象,想办法让那些不合理利用古建的单位,腾退出来。
刘阳:文物古建保护归文物局管辖,而文物局不是执法机构,它没有能力把占用文物古建的单位或个人腾退出来。再者,也牵扯到行政级别不对等的情况。一些占用古建的单位,比北京市文物局的政治级别还要高,这样就造成了工作上的一些难度。
张晨:有些单位不仅占用文物建筑,而且还在周边大兴土木,凭借地理上的优势,出租获益,对于这种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古建保护与获益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和对待?
罗哲文:《文物法》对这些都有相关的管理规定,不能改变文物的原状,不能破坏它的环境,在周边加盖建筑物,也要有该古建文物所受管辖的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动工。
宋国晓:应该是不符合的。文物建筑周边,需要进行一定的保护,它的修缮都是有相关的条例来规范的。我认为在不改变文物原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并不是一件坏事。不能把古建筑当做一个死的文物,应该当成一个有机的、有生灵的载体。
刘阳:这个平衡点很难找到,古建保护与利益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体。
“腾退的事情,就是‘想收粮食、早打麦子’,千万不要再拖。”
张晨: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周边仍有居民4155户,有人认为,要腾退这些居民,大概还需要100亿元资金。
罗哲文:我觉得这个100亿元资金的说法,可能还是过于夸张,我觉得用不了这么多。市场化的行为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个政府行为,还是应该由政府出面来协商解决。
宋国晓:如果这笔费用全部由国家来出,确实是一个比较大的款项。我觉得,一方面,国家的一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可以为这些腾退居民提供安置房。另外,腾退后接手此地块的开发商或是相应开发此地旅游资源、旅游地产的接手单位,应该与国家一同承担居民的安置问题,分担这笔资金的投入。
刘阳:对于那些不是特别重要或者被居民占用的古建,可以与企业联合,由企业出资。腾退后,相关的古建管理单位获得该地方的产权,而出资企业可通过协商获得一定的租赁权,在允诺愿意保护、修缮古建的前提下,允许他们进行一些商业上的经营,像私人会所之类的。这样可以解决一部分腾退资金问题,另外,也可以保证腾退后的古建后续利用、保护等工作得到解决。
张晨:2009年底,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拈花寺西配殿烧成灰烬,便是源于占用单位管理不善。许多文物古建的腾退工作都是努力多年却至今未果,那么,腾退工作究竟难在哪儿?
刘阳:古建腾退其实面对的是多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如何让原来的占用者腾退出来,这也是最难、资金花费最大的地方。对于单位占用的情况,就要帮助他们建造一处安置建筑,而最难安置的就是中小学校占用的情况,上千的学生安置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安置的地点必须是与原地方相邻或附近。散户居民也是腾退问题中比较头疼的,主管腾退的部门,不仅要为居民进行房屋安置,甚至还要帮忙安排工作。即使这些困难都克服了,腾退后,还要面临古建维修问题,维修好了,还要面临将来的利用问题……这一个个环节下来,哪个不需要巨额的资金?
张晨:有专家表示,北京文物保护单位全部腾退完毕和实现完全对外开放,至少也需要上百年。您怎么看?
宋国晓:我认为用不了这么久。就像中国改革开放一样,用了30年的时间,前十几年的动静不是很大,但后十几年发展是飞速的,经济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未来15~20年的时间,是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阶段,届时,中国的文物古建也会得到空前的重视。
刘阳:我觉得腾退的事情,就是“想收粮食、早打麦子”,千万不要再拖,越早办越好。因为安置成本会越来越高,安置条件也会越来越复杂。
张晨:在我国,对文物遗产的保护似乎还只是少数学者和人文精英呼吁的事情。如何能够把这种小众的意识,变为一种全民性、自发性的事情呢?
宋国晓:我觉得人们对于文物遗产这方面的关注,远比十几年前要好得多了。现在媒体上文物保护、发掘方面的新闻层出不穷,甚至几方人等对一些事件进行热议。这些都从侧面说明,民众在文物保护方面意识的觉醒,以及对于这方面内容的渴求。这是一个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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