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契证成广东四会档案馆“镇馆之宝”

  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年)的契证档案真迹原件,如今已成广东四会市档案馆的“镇馆之宝”。四会市档案馆馆长邵志明10日表示,该馆内珍藏的明清档案汇集达200卷之多,该馆已通过测评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


  雍正十一年契约大意是:四会县县官裘(人名)为(村民)换发纳税凭证。舟都一鄙八甲的潘圣联在雍正六年七月,开垦了当地四至为欧塘、岗边布、李子屈、寨脚氹、沙布地、坑边、崀尾等处的下税田共3亩。现已满六年,按照赋税规定要开始征税,该开垦人将原凭证交回验证销毁,另换新纳税凭证给潘圣联,按此纳税。


  专家考证,清代新开垦的田地,一般水田六年,旱田十年不征税,满年限后,按照赋税规定,征收钱粮,与普通田亩同等,叫做升科。


  专家认为,清朝政府对税收和土地契证相当重视,清政府鼓励农民开荒垦地,保护农民耕作的积极性,史上有名的“康乾盛世”与当时实施的这些鼓励、保护政策不无关系。


  在四会档案馆拥有不少特色档案。如康熙、光绪年四会县志(最早1686年)、族谱(最早1697年)、同治五年四会县地域图、陈培荣考选第一名岁贡木刻件、国语流行四千年潮流图(1924年)、1907年版尚书集注述疏全一套33卷等。


  邵志明称,目前,馆内共有各类档案共计6万多卷7000多件,包括文书档案、专门档案、特殊载体档案、实物档案等,馆藏资料1万多册。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