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拍红楼”咋成了文化现象?

现在,由新版电视剧《红楼梦》引发的争议正逐步升级,且早已超越了剧评的范畴,上升为热点文化现象。
有这个必要吗?
笔者以为,对于一部电视剧来讲,正常的、客观的剧评是必要的,甚至怎么热烈都不为过。可是看看当下的剧评环境吧,跟现在的天气只有冬、夏两季是一样一样的。有的只是板儿砖和热吻两极,就没有些许委婉的。这边厢,拿了人家钱的剧评人只顾拼命地“刷色”,根本不管这“色”适不适合这栋“楼”;那边厢,相当一部分人,上网发帖子,就一个目的——泄私愤。再结实的楼,也恨不得给你拆了,大有不把红楼夷为平地不快的架势。心态不对了,这样的剧评有失偏颇也就不足为怪了。
工作的缘故,暂且抛却了坊间“魑魅魍魉说”“优秀广播剧说”等调调,硬着头皮扎进“新红楼”。看了几集,果真看不进去。画面是典雅的、唯美的,虽说有严重的偏色,但不妨理解为摄影师对于某种色调是有强烈追求的;服装、造型是优雅的、精致的,即便有人质疑“铜钱头”,好歹也算是有艺术创意的;音乐是空灵的,有神韵的,即使偶尔到厨房沏茶倒水时,厅里传来的声音真像是闹鬼,但感觉还是能入耳的……这几样单拿出来,都还可以,可凑到一块儿,简直就是把安吉丽娜·朱莉的嘴,玛丽莲·梦露的腿,范冰冰的眼睛,王祖贤的眉组装在一起,甭说美人了,都没人样儿了。这是为什么呢?问导演去!她负责捏总儿。这李少红也够不易的,当年胡玫“扔”下的烂摊子,人家顾全大局地来救场。接过来的哪是什么名著翻拍,就是一个“120回小说拍成50集电视剧”的订单,对剧本说了不算,对演员说了不算。倾尽心力,几年博弈下来搞的这么一个巨作,先不说网上的炮轰,就说这各地的首映礼,李导是去几个地儿(被气得)哭几报儿,还嫌小演员躲媒体的动作慢。名导成了惊弓之鸟,容易吗?真可谓忍辱负重呀!可反过来一想,这“新红楼”却越骂越红,收视率不低,银子分文不少,即便被扣上“拍砸了名著”的帽子,丝毫也不影响人家接下一个活儿。
“新红楼”真是火呀,火了收视,还带热了相关产业:大观园的旅游再创新高;各地的红楼宴开始走俏;纷繁芜杂的“红楼”书籍又在畅销;没准儿《百家讲坛》正在给一些红学家“抛媚眼”“下订单”,适时再给全民解读一下……不管怎么说,“新红楼”已经成为当下最热的文化现象。
其实,说穿了,除了曹雪芹的原著,哪个版本的《红楼梦》,甭管是越剧的、歌剧的、电影的、电视剧的,都属于翻拍,只不过是名著的衍生品而已,不能等同于名著。名著是有生命力的,其衍生品就难说了。放眼全球,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被无数次舞台过、影视过,母语过、外文过,有必要对每一次都来个“核磁共振”吗?若干年过后,留在观众脑海中的戏核还不是大师原著的样貌?照咱们现在这种基于原创匮乏的借力翻拍法儿,甭说多了,再过个二三十年,还指不定再出多少个“新红楼”呢。面对着这么多自称血统纯正,模样却南辕北辙的“亲兄热弟”,还是无声胜有声吧。
再说得白一点,名著的衍生品就是商品,只适合消费,上升不到文化现象那个台面。真到了那个台面,可能就中了投机者抑或投资者的计。制造出一个商品,还能诱发一个文化现象,引来全民热议,太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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