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漳县发现北朝窑址

    2009年春夏之际,笔者在河南安阳进行古窑址考察过程中,发现当地的古陶瓷爱好者手中有一些与范粹墓出土陶瓷器物近同的标本。遂追寻线索,对河北省临漳县习文乡曹村附近的漳河河床进行约3公里范围的踏察。根据考察所获实物资料,初步认定此处为北朝时期的窑址。现将考察所得报告如下:

    窑址地貌

    窑址位于邺北城东城墙外约500米的漳河河床上,靠近“护堤”,遗址中心范围约万余平方米。东南方向为曹村,与窑址相去约1.2公里;西南方向面对漳河河床,裸露有建筑基址;西北方向距洪山村约1.8公里。东北方向隔护堤距西冀庄约2.6公里。窑址距范粹墓所在的河南省安阳县洪河屯约15公里,距东魏、北齐讲武城皇族陵区约9.3公里。此段河道为东南流向(亦为临时耕作的农田),岸边可见淤沙沉积。由于该窑址距曹村最近,故称之为曹村窑址。

    窑址遗物

    在以窑址为中心左、前、右三个方向约300米的半径范围内,干涸的河床上(临时耕作农田)可见较早的灰陶、建筑构件以及唐、宋、金、元等历史时期的白釉、黑釉、白釉黑彩等陶瓷碎片,还有与范粹墓出土陶瓷器物相类似的器物残片、窑具、红烧土、与器物残件黏连的窑渣等,未发现窑炉与作坊遗迹。

    窑址遗物主要有泥质灰陶、釉陶、瓷器以及窑渣、窑具等。泥质灰陶有青砖、瓦、瓦当和佛像底座;釉陶和瓷器标本有酱釉、青釉、青黄釉等;窑具有支钉、支柱等。现将所采集到的有关遗物简述如下:

    泥质灰陶,有砖、瓦、瓦当和佛像底座等。圆形瓦当,模印莲纹清晰规整。佛像底座,模印莲纹虽然剥落,依然清晰可辨。二者均为典型的北朝时期风格,胎质较细腻。

    器物:以釉色区分,可见酱釉、青釉、青黄釉及其他釉色标本等。

    酱釉器物:常见造型相同的红色陶胎和酱釉器物,证明二次烧成。红胎酱釉器物,可见碗、高足杯、瓶等日常生活用器。碗:尖圆唇,敛口,深腹。器表饰二道凸弦纹,旋修痕迹明显。底足稍撇微凹,有的足缘斜削一周,酱釉器物可见三个支钉痕迹。器内外满施酱釉,细腻有光,有些标本釉色呈青褐或黑褐色。

    青釉器物:可见碗、盘、杯、瓶等日常生活用器。青釉,有的釉色略泛黄、白,常见细小纹片。器内积釉泛青白、青褐或黄绿色。碗类口沿脱釉。胎灰白坚致。碗可分直口和敛口两类,器内满釉,器表半釉,常见垂釉。饼足稍撇微凹,足缘斜削一周。常见内底三个支钉痕迹。有二件直口尖唇碗标本,口沿下饰一道或二道细凹弦纹,极为精致。

    青黄釉器物:常见碗、钵、高足盘等日常生活用器。以其胎釉品质可分为粗细两类,粗者胎釉泛黄,细者胎釉泛白。不论粗细制品,胎质明显疏松。釉层较薄,釉面光亮、开细小纹片,釉下无气泡,有剥釉现象。碗:尖唇,直口,深弧腹。饼足稍撇微凹,足缘斜削一周。口沿下饰细凹弦纹,极为精致。内底有三个细小支钉痕迹。器内满釉,器表施釉及底。高足盘:尖唇,口沿外直内斜,平底,盘下承以空心喇叭形圈足。满釉。一片钵类口沿标本,口腹部饰竖条绿彩,极为雅致。

    介于青釉与青黄釉之间的器物:常见碗类,造型与青釉、青黄釉相同。釉色接近青黄釉,有的开片,积釉处泛绿色。胎质接近青釉器物。

    其他尚有属于越窑风格、早于北朝时期的盘口瓶口沿残片、白釉瓷器瓶类器物的残片。

    窑具:主要有三角支钉、空心支柱等。三角支钉:黏土捏制、未加修饰,表面黏附青釉或青黄釉、酱釉的痕迹;有些支角在使用残损后包裹一层黏土修复,甚者修复二次;常见灰白瓷胎和红色陶胎。其中一件红色陶胎支钉,表面黏附酱釉和青黄釉,并有青黄釉器物胎体的残留痕迹。三叉型支柱:柱身呈上细下粗的圆柱形,空心,顶部呈三叉状;三叉顶部有青黄釉器物胎体的残留痕迹,器身黏附青黄釉及窑汗;红色陶胎。支柱:柱身呈圆柱形,空心;顶部弯曲变形,器身黏附青釉;灰色瓷胎。

    曹村窑址标本与出土器物比对研究

    长期以来,河南安阳北齐武平六年(公元575年)范粹墓出土的瓶、罐等陶瓷器物,是我国早期白瓷的标志。其窑口归属问题,也一直困扰着业界同仁。

    2009年1月,磁县文物保管所在讲武城抢救性发掘清理了一座墓葬。出土的墓志盖上刻有篆书“齐”字。遗物中有一件陶俑左耳贴金,还有红胎酱釉及点缀绿、黄彩的陶瓷器物。

    为了搞清楚曹村窑与范粹墓出土的“白瓷”、“白釉绿彩”及讲武城墓葬出土同类器物的关系,笔者邀请有关专家,将曹村窑址青黄釉标本与范粹墓、讲武城墓葬出土器物做比对。

    从比对结果看出,范粹墓出土“白瓷”、“白釉绿彩”及讲武城墓葬出土的同类器物,与曹村窑址青黄釉标本之间的共性大于差异,二者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应属同一类器物。

    有关问题探讨

    1. 曹村窑与范粹墓、讲武城墓葬出土陶瓷器物的关系及其窑场性质

    根据比对的结果,以及曹村窑与范粹墓、讲武城墓葬具有同时代、同地域和同品类的共同特点,两处墓葬出土的酱釉和“白瓷”、“白釉绿彩”器物极可能是曹村窑或同类窑口烧制。鉴于上述两处墓葬的皇陵和贵族地位以及曹村窑址的特殊地理位置,证明曹村窑址不是一处普通的民间窑场,很可能是专门为宫廷及贵族阶层烧造高档陶瓷制品的官营窑场,也是“北朝时制瓷手工业的中心”。

    2. 曹村窑址的时代上限与下限

    曹村窑址发现的酱釉碗与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藏1973年景县高雅墓(东魏天平四年,公元537年)出土酱釉弦纹碗造型一致,证明曹村窑址的时代上限不会晚于东魏。由于高雅墓距东魏政权建立仅四年时间,曹村窑址的时代上限可能更早。

    曹村窑址发现越窑风格、早于北朝时期的盘口瓶口沿残片,显然与邺城——汉魏之后北方的政治、文化中心有关,可能是南方带过来的,这也可能促使北方的贵族阶层对陶瓷器物产生新的认知,进而吸纳南方的陶瓷烧制技艺,发展当地的陶瓷生产。

    由于“公元577年,北周攻破邺城灭齐,周武帝下诏拆毁北齐邺都宫殿。北周大象二年(公元580年),杨坚、韦孝宽在战争中彻底焚烧邺城居邑,从此结束了邺城作为都城的历史。”所以,笔者认为曹村窑址很可能在北朝末年的战争中遭到毁灭性的破坏,这是其年代下限。

    3. 曹村窑烧制器物的陶瓷属性

    根据胎釉特征,酱釉器物属于陶器的范畴,青釉器物则属于青釉瓷器的范畴。

    笔者认为青黄釉器物应属陶器。首先,青黄釉器物的胎质明显疏松,尚不具备瓷器对胎质的要求。其次,窑址发现的陶胎三叉支柱,器身黏附青黄釉、顶部有青黄釉器物胎体的残留痕迹,证明其为烧制青黄釉器物专用窑具;表面黏附酱釉和青黄釉、并有青黄釉器物胎体残留痕迹的陶胎支钉,证明酱釉、青黄釉器物的窑具是交叉重复使用的。再次,红色陶胎的三角支钉和三叉型支柱,不可能耐受烧造瓷器所要求达到的高温条件。所以,曹村窑址的青黄釉器物与酱釉器物同类,均属于陶器范畴。而介于青釉和青黄釉之间的器物属性则需要借助更多的研究方法来界定。

    窑址发现的白釉瓷器残片引人瞩目。按照曹村窑址的原料与技术条件,应该能够烧制白釉瓷器。但笔者在考察过程中仅发现几片标本而已,故不能妄下结论。

    4. 曹村窑址与磁州窑的关系

    磁州窑是我国北方地区著名的民间窑场,窑址遍布今磁县和峰峰矿区的漳河、滏阳河及其支流沿岸。曹村窑址虽地处临漳,但与磁州窑的观台中心窑址群同处于漳河流域(河北段),与磁州窑北朝时期的临水、北贾壁等窑址可能有密切关联。所以,应将曹村窑址列入磁州窑范围。

结语

    通过对曹村窑址及其标本的研究,初步得出以下结论:1.曹村窑址的始烧时间不会晚于东魏时期,是已知漳河流域(河北段)最早的窑址,它的发现填补了空白。2.曹村窑址处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主要烧制精细的酱釉、青釉、青黄釉器物,可能是“北朝时制瓷手工业的中心”, 是北朝时期北方地区的代表性窑口之一。3.范粹墓出土“白瓷”、“白釉绿彩”器物和讲武城墓葬出土的同类器物极可能是曹村窑或同类窑口烧制,曹村窑可能是官营窑场。4.曹村窑烧制的青黄釉器物属陶器范畴,范粹墓出土“白瓷”、“白釉绿彩”器物和讲武城墓葬出土同类器物亦然。5.曹村窑址虽地处临漳,但与磁州窑有密切关联,曹村窑址应该列入磁州窑范围。

    由于曹村窑址破坏严重,且尚未进行考古发掘,无法窥其全貌,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鸣谢:本文得到河南省博物院和磁州窑博物馆的大力支持,特表谢忱!)



(作者:王建保   张志忠   李融武   李国霞,原文发表在2010年8月13日第4版)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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