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门小吃与小肠陈因"3万元管理费矛盾"僵持不下

    因为不认可市场管理方今年增收管理费的行为,小肠陈位于九门小吃的门店已于上周末停业。昨日,记者连线当事企业发现,双方仍未就管理费问题进行协商。

    据小肠陈餐饮公司负责人张英反映,今年7月初,九门小吃开始张罗续约事宜,然而合同中一项新增的“3万元管理费”让她没敢签约。“费用具体内容没写,而且爆肚冯等7家老字号只需交1万元。”

    由于不满意这项收费,小肠陈迟迟未与九门小吃续约。于是九门小吃给小肠陈下了8月5日前“搬迁”的最后通牒,并于8月7日早晨收回了“小肠陈”档口的收款机。

    张英表示,“我们也不愿意事情发展到这样的地步,但我还是认为管理费收得不合理”。在她看来,九门小吃在2006年开张时,是邀请小肠陈去经营的,小肠陈也看好九门小吃将老北京传统小吃捆绑一起发展的优势。过去没有管理费,为什么现在要增加这项费用,而且一年3万元的管理费对于小吃商户来说是笔不小的费用。

    对于今年新增的“管理费”项目,九门小吃方面称有据可依。九门小吃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王荣浩表示:“九门小吃顺利开张,并且生意越来越红火,是靠着三位股东的投资支撑,而股东们没有收到应有的效益。”王荣浩表示,今年开始收取管理费,主要是因为房租、税收、人力等多项成本上涨,并且是经股东会研究决定的。“目前,九门小吃里十六七家老字号摊位除了‘小肠陈’一家都无一例外地交了‘管理费’。”至于收费标准不一,王荣浩解释说,具体收多少也是股东会统一商议的。7家交1万元的老字号是2004年就跟随几家股东一路走来的“难友们”,当初成立九门小吃时,公司与这7家有过一些承诺。

    对于这次纠纷,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认为,任何一方谁都没有错。小吃城按有偿服务方式收取管理费合情合理;经营者从本位出发,要求小吃城给予政策优惠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从市场管理角度来看,如果管理方提供了造市营销活动,为商户的经营创造了效益,商户应该缴纳一部分费用。从管理者来说,也要对这笔费用的收取进行规范,制定标准,定期公布账目,这样才能服众。

(责任编辑:单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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