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高法以1972年声明为由 驳回二战中国劳工索赔
2010-07-21 16:36:51 来源:环球时报 已浏览次
据日本共同社7月20日报道,日本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审判长为宫川光治)已作出判决,驳回了被强掳至石川县的二战中国劳工索赔案原告方的上诉要求。
该案中,中国人马得志(87岁)等原二战劳工及遗属等以被日军强掳至石川县七尾市,在码头从事严酷劳动为由,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七尾港海陆运送公司(现七尾海陆运送)刊登谢罪广告并支付共计约66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5万元)赔偿。
日本最高法院是15日作出上述判决的,驳回原告方索赔要求的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也由此确定。
据悉,2008年金泽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尽管认定了强掳和强迫劳动的事实,但仍沿袭了最高法院的2007年4月的判例,以“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放弃了个人索赔权”为由,驳回了原告方的索赔要求。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泽支部在二审中也支持了一审判决。
该案中,中国人马得志(87岁)等原二战劳工及遗属等以被日军强掳至石川县七尾市,在码头从事严酷劳动为由,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七尾港海陆运送公司(现七尾海陆运送)刊登谢罪广告并支付共计约66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5万元)赔偿。
日本最高法院是15日作出上述判决的,驳回原告方索赔要求的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也由此确定。
据悉,2008年金泽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尽管认定了强掳和强迫劳动的事实,但仍沿袭了最高法院的2007年4月的判例,以“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放弃了个人索赔权”为由,驳回了原告方的索赔要求。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泽支部在二审中也支持了一审判决。
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2021年度文物保护示范工程公布
- 李白《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稿考论
- 习近平: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 张同禄80华诞纪念典藏展开幕,景泰蓝《盛世同路》引...
- 为盛世献礼,与第一大党同路!景泰蓝《盛世同路》在沪...
- 国之重器景泰蓝《和平颂宝鉴》入藏敦煌博物馆
- 景泰蓝泰斗张同禄八十华诞纪念典藏展盛大开幕,《盛世...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