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认真组织学习李长春重要文章科学谋划文物保护事业新发展

  李长春同志《保护发展文化遗产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重要文章在《人民日报》、《中国文物报》发表后,江苏省文物局迅速召开局机关全体会议,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同志,贯彻进每一项工作中。大家一致认为,李长春同志的重要文章立意深远、思想深刻,既有理论指导意义,更有现实针对性,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广大文物工作者要以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为指导,科学谋划江苏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蓝图和美好未来。
  重要讲话体现了中央对文物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文物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力支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博机构和广大文物工作者要以此为动力、为契机,以更大的热情、更强的责任感、更严肃认真的态度,投入到神圣的文物保护事业中去。
  重要讲话开阔了文物工作的视野、拓展了文物保护的新理念新内涵,赋有极强的时代意义。从文物到文化遗产,从馆藏品到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内涵外延经历了一次次革新,李长春同志的重要文章突出了“保护、发展”的全新理念,是对“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根本方针的现实阐释,是对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要充分领会讲话精神,对文物保护事业进行再认识、再思考、再讨论、再实践,使我们的事业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生活。
  重要讲话对新的起点上推动文化遗产事业实现新的跨越提出了新要求。这些要求既全面系统又重点突出,既立足宏观层面又兼顾微观层面,非常明确,非常具体。只要我们按照李长春同志提出的六项要求去贯彻、去落实,文物保护事业就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江苏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对领先的省份,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文化文物工作,较早提出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战略,文化遗产法制工作、文化(文物)经济政策走在全国前列。江苏省文物局正在组织编制“十二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我们将抓住学习贯彻李长春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这一历史性契机,结合文化强省、文化江苏建设实际,科学谋划、精心设计新一轮全省文物事业发展路径和宏伟蓝图,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深化文化惠民不断作出新的贡献。(江苏省文物局 吴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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