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入口处有块醒目的石碑,谁也不敢相信这些烟囱林立的砖瓦厂下面,有一个分布着上百座汉朝古墓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州县凤凰乡龙尾巴古墓群的遭遇,引发当地网友的热议,而文物管理部门则表示势单力薄,难以制止砖厂破坏文物的行为。
砖瓦厂随意取土
古墓群惨遭破坏
“你是盗墓的?你来晚了,古墓早就被挖坏了。”5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全州县凤凰乡,沿百(里)灌(阳)公路一路打听龙尾巴古墓群的具体位置,有村民如此戏言。
在百灌公路凤凰乡湾里石子桥村路段,立着一块“龙尾巴古墓群”的石碑。这块碑立于2005年8月,经日晒雨淋已显出斑驳之态,但上面的记载却令人刮目:上世纪60年代,经自治区文物考古专家调查,古墓群计有汉至六朝初期墓葬近百座。1989年公布为全州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公布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让人惊讶的是,与石碑一路相隔就有一个砖砌的烟囱。沿小路往前走,情况令人触目惊心:道路两旁密布着大大小小的砖瓦厂、土窑,到处搭建着厂棚,放眼望去烟囱林立、烟尘飘扬。粗略一数,这里竟有十余家小厂。
“古墓群就密布在砖瓦厂的下面。”一位知情村民痛心地说,因为这些砖瓦厂随意取土,古墓群已遭到毁灭性破坏。
村民说,由于此处紧靠百灌公路,交通便利,而且土质好,特别适合做砖瓦。因此,一些人为了利益,将砖瓦厂设在这里,取土坑一点点将古墓群的地盘蚕食了。
两方“拉锯”二十载
墓葬被毁很无奈
网友“难念的经”披露说,龙尾巴古墓群遭砖瓦厂蚕食的现象由来已久,也曾多次被各级媒体曝光(本报2002年4月13日曾对此进行报道)。当时县里曾对媒体表态:“坚决取缔在古墓群取土的砖瓦厂,要求业主限期内全部撤出,已造成破坏的按文物保护法予以处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但如今8年过去了,这里的砖瓦厂却越办越红火。
“那些砖瓦厂建在古墓群里肯定是违法的,我们年年发停产通知,但收效甚微。”面对网友的质疑,全州县文物管理所所长王辉感到很无奈。他说,这些年,政府对此也很重视,多次组织力量对龙尾巴古墓群保护区内的砖瓦厂进行整治、打击,但一些村民无视法律,跟政府打“游击战”。“砖瓦厂密布区域的古墓已遭到毁灭性破坏,几乎没有什么古墓残存了”。
王辉说,早在1988年全县进行第二次文物普查时,就发现龙尾巴古墓群遭到破坏,于是上报县政府进行保护,1989年将其列入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他们发现有人要在古墓群上建红砖厂,马上赶过去制止,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文管部门。1994年,龙尾巴古墓群升格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这些措施没有“堵”住一个红砖厂,该厂仍然在1994年开始生产。
2002年,县里组织大型整治行动,勒令这些砖瓦厂停产、撤走。2005年8月,他们得知有人要在古墓群里建淀粉厂,又赶去制止,并立了这块保护碑,最终将淀粉厂赶出了核心保护区。“此后,我们年年都进行多次巡查、发停产通知、开展法制宣传,但都起不到什么作用,我们是没有办法了。”王辉感叹道。
文物保护陷困境
其中原因应深思
全州是广西的文物大县,现有登记在册的文物点200多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居桂林市之首。但这些文物的保护面临困境,破坏、毁损的情况严重。
王辉说,从2007年开始的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情况来看,全州有44处文物点损坏严重。除自然损毁外,主要是生产、建设性损毁,文物管理部门对此心有余而力不足。
王辉说,对龙尾巴古墓群的砖瓦厂不能坐视不管,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但他也表示:“除了发通知,我们没有更多的办法,既不能强行封厂,也不能抓人。应该对文物进行综合保护,由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执法。”
针对文物保护的困境,有网友提出,应该对文物实行分级保护,公布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分别由国家和自治区作为保护主体,担当主要保护责任。此外,要将文物保护列入政府考核的内容,从根本上解决文物保护不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