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改工作结合了电脑、手机等信息工具的普及使复杂汉字也变得易用的社会现状。这将是1981年现行常用汉字表制定以来首次被修改。
委员会根据组词频率高、汉字比假名更易领会等标准进行选定。虽然仅在固有名词中出现的汉字原则上不在收录之列,但都道府县名称中所用的“岡”、“熊”、“茨”、“栃”、“埼”、“梨”、“阜”、“奈”、“阪”、“媛”和“鹿”共11个通用性较高的字被新收录在方案之中。
此外,近畿的“畿”、韩国的“韓”也将添加至新表中。应内阁法制局的要求,最终方案中还增加了“法律中常用”的“勾”、“賂”等4个汉字。“鬱”等笔画较多的汉字也将收录在内。
另一方面,残障者组织与地方政府等要求追加的“碍”、“鹰”、“玻”等字因使用及组词的频率较低而落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