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维纳斯”被盗14年后归国

雕像被贩卖到国外
1994年7月4日深夜,山东省博兴县文物管理所收藏的一件一级文物北魏时期的石刻菩萨造像被盗。盗案发生后,国家文物局随即在国内进行了通报。由于当时中国尚未与国际刑警组织失窃艺术品登录管理部门建立正常的联系机制,1995年,这尊造像在英国古代艺术品市场,被日本一个宗教组织神慈秀明会通过正规交易渠道以200万美元购得,并收藏、陈列于神慈秀明会下属的美秀博物馆。
日友人无偿归还
2000年,山东省得悉这一情况后向国家文物局汇报,请求依据有关国际公约进行追索。国家文物局与日本神慈秀明会进行了长达8个月的磋商和谈判。最终神慈秀明会排除种种反对意见,以中日友好关系大局为重,愿无偿归还这尊菩萨像。
2001年4月6日,山东省文化厅与神慈秀明会在日本正式签订《备忘录》和《借展协议书》,菩萨像的所有权自此起归还中国。
考虑到日方已经为此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以及无偿归还的友善态度,中国方面同意这尊菩萨像在美秀博物馆借展至2007年,在建馆十周年纪念活动结束后运回山东。
背景介绍 北魏石造像被誉“东方维纳斯”
北魏石刻菩萨造像通高120.5厘米,褒衣博带,目光慈和,面含微笑,肩膀略削,意态清瘦沉静,形体优雅飘逸。山东省文物局副局长由少平说:“这尊造像具有典型的青州及周边佛教造像的特点,是目前发现的大青州地区最精美的造像,有东方维纳斯之称,其艺术价值不亚于龙门石窟和云冈石窟的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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