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渭南、延安、榆林市公安机关迅速启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自2009年12月24日陕西省公安厅、省文物局在全省八个重点地区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宝鸡、渭南、延安、榆林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按照省公安厅、省文物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联合文物部门迅速成立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了行动方案,迅速启动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宝鸡市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民为组长,市文物局副局长王锁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高宽宁为副组长;渭南市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金龙为组长,市文物局副局长张户宪为副组长;延安市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石毅为组长,市文物局副局长纪根亮为副组长;榆林市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袁郡为组长,市文物局副局长张竹梅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了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指挥。宝鸡市将金台、渭滨、陈仓、凤翔、扶风、歧山、眉县等区县列为打击盗掘、盗窃田野文物犯罪的重点地区;将陇县、麟游、千阳等县列为打击盗窃石窟、庙宇、石刻造像犯罪重点地区。渭南市结合本市实际,将澄县、合阳县、白水县列为打击盗掘和盗窃田野文物的重点地区;将蒲城县、富平县列为打击盗窃石窟、庙宇、石刻造像犯罪的重点地区;将临渭区、韩城市、大荔县古玩、旧货市场列为此次专项行动的整顿重点。延安、榆林市也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了各自的工作目标和打击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目前,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已在陕西省文物重点地区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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