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工作

在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率先通过了山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调查阶段工作的试点验收“优秀”等次后,经报请山东省三普办批准,2009年12月10日起,山东省和济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验收专家组对全市各县市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

验收专家组秉承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从组织管理、数据质量、调查现场复核等方面对12个县市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验收。专家组首先听取了各县市区文物普查工作的情况汇报,然后核对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并使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校验软件》对实地文物调查覆盖率、文本内容、审定流程进行了逻辑审查;专家组还随机抽取了各县市区10%的登记表作为质量检验样本,最后分别抽取了各县市区20处以上不可移动文物点和一个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村庄进行了现场复核。

通过验收,专家组认为:全市各县市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认真履行了政府职责,成立了普查机构,签订了文物普查责任书,安排了普查经费,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加强了组织协调,组织管理工作到位及时、运作良好;样本的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内容一致,各项调查指标的填报质量与照片、图纸质量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要求,经实地调查、验证,确认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表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纸质、电子文本填写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要求,其数量与总量相符无误,各项数据指标均符合校验要求;经对未发现文物点村庄的现场复核,验收组确认普查队确已到达未发现文物点的村庄,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情况属实,各县市区实地文物调查行政村(社区)、自然村的覆盖率均为100%;各县市区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工作在种类、数量、涵盖面等方面基本反映了本地不可移动文物的实际状况,调查登录表格全面、真实。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家组分别给各县市区做出了书面整改意见。

专家组对各县市区的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量化评分:其中兖州市、嘉祥县、邹城市、泗水县、任城区、汶上县、鱼台县等七个县市区为“优秀”等次。

截至2010年1月15日,济宁市在全国率先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验收工作。

责任编辑:vi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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