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在沧州设立

受河北省文物局委托,经沧州市政府研究同意,2009年12月28日,沧州市设立河北省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河北省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单独挂牌,设立独立账户,工作人员由沧州市负责抽调,办公经费由省文物局负责落实,在省文物局的指导、支持下,负责协调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5个运河沿线城市按照中国大运河联合申遗办的统一部署,做好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日常组织协调、调研和联络工作。

责任编辑:vi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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