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拍卖行损坏客人青花五彩花觚 赔偿5.5万

  拍卖行在收到赵某委托拍卖的古董后,不慎将古董损坏。为此,赵某将拍卖行告上法庭,要求拍卖行赔偿。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拍卖行赔偿赵某5.5万元,已损坏的青花五彩花觚归被告所有。


  据了解,2007年7月,赵某与某拍卖行签订了拍卖委托合同,赵某将青花五彩花觚委托给拍卖行进行拍卖,拍品底价为5.5万元。由于拍卖行保管不善,将青花五彩花觚损坏。拍卖行在收到赵某委托拍卖的古董后,不慎将古董损坏。为此,赵某将拍卖行告上法庭,要求拍卖行赔偿。


  庭审中,拍卖行承认将青花五彩花觚损坏,同意赔偿,但对赔偿的数额存在意见,认为应经过鉴定部门对该物品的价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的价格赔偿,并当庭向法院递交了书面鉴定申请。庭审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青花五彩花觚进行鉴定,文物鉴定证明书证实青花五彩花觚系晚清仿康熙,未对该物品的价格作出结论。物价认证中心对该物品的价格进行评估认为:鉴定标的物因有残损,市场无交易,故无法鉴定其市场价值。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在对拍品进行拍卖的过程中,对原告交给被告拍卖的青花五彩花觚负有保管的义务。现由于被告保管不善,将该物品损坏,被告应当予以赔偿。关于赔偿数额,因青花五彩花觚已经被损坏,根据被告申请,委托部门未能对青花五彩花觚的价格进行评估,故此应参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进行赔偿。法院据此一审判决,被告拍卖行赔偿赵某5.5万元,已损坏的青花五彩花觚归被告所有。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