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通过省级验收
12月10日至13日,浙江省文物普查办对嘉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验收。12日,浙江省级验收专家组抽取了海宁市和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两个单元分别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海宁市和市本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就文物普查组织管理工作的情况介绍与普查队技术报告。核对了两个单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消失文物登记表总量及纸质、电子文本数量,检查了相关《野外调查手册》,随机抽取了若干《登记表》作为质量检验样本,经检查,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内容一致,各项调查指标的填报质量与照片、图纸质量到位,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要求。对两个单元实地文物调查覆盖率、文本内容、审定流程进行了逻辑审查,符合校验要求。抽取了海宁市长安镇、斜桥镇、秀洲区油车港镇、南湖区大桥镇、风桥镇作为复核地点,并对两单元的19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实地踏查、验证。同时对没有文物记录的海宁市庆云村和秀洲区濮家湾村、南湖区中华村进行了现场复核。经实地踏看,实际情况与文本记录相符,文物普查情况属实。经审查,省级验收专家组认为,海宁市和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验收合格。
13日,嘉兴市普查办汇报了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嘉善县、平湖市、桐乡市、海盐县四县(市)普查办人员,用电子文本的方式向省级验收专家组汇报了本单元内文物普查情况;最后,省级验收专家组对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肯定,认为嘉兴市第三次文物普查认真履行了职责,普查工作的各项保障充分、及时,运作良好。省级验收专家组认为,嘉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验收合格。(浙江省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汪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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