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在杭州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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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承办的全省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于2009年12月1日在杭举行。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长陶月彪到会并通报了今年10月浙江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浙江省文物局 “三定”方案(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基本情况,省文物局的职责调整中重点加强了文物安全、执法督察的职责,这充分体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对文物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文物安全执法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陶月彪副局长要求大家要利用好宝贵的培训时间,认真听课,丰富知识,进而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与实际工作的水平。

     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书记、副队长侯小玉结合即将开展的文物执法巡查档案建立工作专门讲解了《文物执法巡查档案的制作与要求》。近年来,浙江省文物执法巡查广泛开展,成效显著,但在一些地区还存在巡查留有死角,记录尚不规范,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等情况。为改变这一状况,省文物监察总队除了继续加强对各地执法巡查的督察,还将通过建立文物执法巡查记录档案来进一步规范各地的巡查工作,加强对各地开展执法巡查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文物执法巡查档案中的巡查记录格式文本统一了巡查内容和评查标准,明确了巡查重点与方式;要求收集的资料系统、充实,图片、公文等可作行政处罚的证据资料,因此在规格与内容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做出处理意见并作好情况记录。因此,建立文物执法巡查档案不仅仅是进一步规范了文物执法巡查工作,还使执法巡查的作用与效率得以充分体现,同时对提高执法人员的文物执法水平和业务知识也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省法制办曹水萍处长应邀就我省行政处罚案卷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讲述了制作规范性文书、严格办案程序的规定,还就引用法律条款、加强文书说理性表述、纠正告知类文书的常见问题等提出了要求。

     全省各地约150人参加本次培训。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队长吕可平主持会议。(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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