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市级验收工作
2009-11-30 09:32:25 来源: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已浏览次

根据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和省文物局《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规范》、《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办法》的精神,结合嘉兴普查工作实际,2009年11月9日至21日,嘉兴市普查办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市级验收组,分别对市本级、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初验。
验收组严格按照《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验收程序,把关验收内容,圆满地完成了初验工作。验收组认为,各县(市)政府对三普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管理到位,各项保障措施有力,普查成果丰硕;文物普查队较好地把握了国家和省普查办相关规范技术要求,普查覆盖率达标,质量较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材料翔实、准确、深入,电子数据登陆与文物数量相符,较好地完成了野外实地调查阶段的任务。验收组对各县(市)作出了初验合格的验收结论。
验收组针对《野外记录手册》表格有空项、内容不完整和填写不够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并要求各地抓紧时间整改完善,同时,把整改情况上报市普查办,以高质量的普查成果迎接省级正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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