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行政执法培训从领导抓起——贵州省举办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并取得良好效果

  2009年11月17日至20日,贵州省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在风景秀丽的花溪河畔举行。来自全省各市(州、地)的文化局分管文物工作的副局长、文物局局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县(市)文化局分管文物的副局长、文物局长;以及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骨干80多人参加了培训。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叶春亲临会场并作了题为《文物行政执法宏观分析》的报告。贵州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王红光,省法制办副主任舒葳韧出席培训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文物局副局长吴建伟作了题为《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努力推进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动员讲话,省文物局文物监督管理处处长杨正权传达了国家文物局在重庆召开的文物行政执法研讨会会议精神。
  培训班还请来了北京市文物局执法督察处副处长王东捷、江苏省文物局法规处处长张农、浙江省文物局监察总队长吕可平为培训班学员授课,他们分别就“文物行政执法实践与操作”,“文物行政处罚及案卷制作”,“文物行政法制建设及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等进行讲授。
  虽然天气十分寒冷,但参加培训的各级文化(文物)局领导听课认真,每人都做了学习笔记,课堂秩序井然。课余时间还与专家进行心得交流、问题咨询,探讨疑难,表现出极强的学习欲望,使培训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正如黔东南州文物局局长安成祥所说:“原来我们只知道从事文物工作就是帮助基层搞搞文物维修项目,争取点国家和省文物局的文物保护资金,能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就行了,通过培训才深刻地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不仅要争取项目,还要对文物进行日常的监管,防止产生因监管不力而对文物造成的不必要破坏和损失”。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叶司长和为培训会授课的专家都认为此次培训班办出了特色,办出了效果,认为贵州把文物行政执法培训从领导抓起,先提高领导的觉悟的做法是值得全国借鉴的,因为只有从领导做起,才能有效带动文物工作者知法懂法,也才能搞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此次培训是贵州省文物局升格为副厅级行政管理机构以来所举办的一次规模大、培训面广的文物行政执法培训,培训内容丰富、具体,是一次务实的培训。通过培训,全体与会人员初步了解和掌握了文物行政执法的基本方法、基本程序、法律适用、处理原则,通过培训将有效地推动贵州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培训会期间,叶春司长还在百忙中抽空到贵阳市甲秀楼、文昌阁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杨正权(贵州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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