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侗族大歌”申遗成功 传唱继承后继乏人

经过8年的努力,近日,贵州省侗族大歌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评委认为,侗族大歌是“一个民族的声音,一种人类的文化”。申遗的成功,无疑给濒临失传的侗族大歌注入新的希望,有利于侗族大歌的保护和传承。

侗族大歌,侗语称“嘎老”或“嘎玛”,意思是声音宏大的歌,模拟鸟叫虫鸣、高山流水等大自然之音,主要特点是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1986年,贵州侗族大歌合唱团赴法国演出,引起轰动,音乐界惊叹这是中国音乐史上的重大发现,从此扭转了国际上关于中国没有复调式音乐的说法。近年来,侗族大歌在美国、俄罗斯、日本、匈牙利、新加坡、挪威等多国巡演,被中外音乐家誉为“天籁之音”和“来自天堂的和声”。

侗族主要聚居在贵州、湖南、广西3省区交界的边远山区,侗族大歌流传中心主要在贵州黎平、从江两县,面积达1000平方公里,覆盖人口20万。侗族人没有文字,因此,侗族大歌是了解侗族的社会结构、婚恋关系、文化传承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史、思想史、婚姻史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

然而,侗族大歌正面临着后继无人、濒临失传的危险境地。目前,在贵州黎平、从江、榕江3县,会唱百首以上侗歌的歌师不到百人,绝大部分已是古稀老人,许多侗族大歌正随着这些歌师的老去而流逝。而且,随着农村“打工潮”的影响,年轻一辈侗族人几乎全部出去务工,和侗族语言及其传统文化日益隔膜,无人再学侗歌,即使学了,也只是皮毛而已,许多大歌已经失传。

自古以来,侗族人以“饭养身,歌养心”为生活信条,处处有歌,事事用歌,人人唱歌。为了让侗族大歌传唱不衰,近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利用侗族大歌“申遗”成功之机,将举行侗歌专场演出、“百乡千村万人唱侗歌”、从江“侗歌节”、“唱着侗歌走侗乡”等一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保护和传承侗族大歌。(记者汪志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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