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通过市级验收

11月11日至12日,浙江省嘉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平湖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进行初检。在平湖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初步验收工作会议上,平湖市文广新局局长沈力行介绍了平湖近年来的文物总体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副局长朱立军作了《平湖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普查队队长杨根文作了《平湖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技术报告》。
初验专家组翻阅了野外著录手册登记情况,查看了提交的《平湖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汇总表》、《普查成果汇编》、《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等台帐及相关材料,将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进行了仔细核对,详细询问普查队员在野外调查过程中信息采集的过程,并随机抽取了41处《登记表》作为质量检验样本。经检查,初验专家组认为平湖三普样本的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内容一致,各项调查指标的填报质量与照片、图纸质量,均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要求。
专家组抽取了当湖街道、黄姑镇作为现场复核地点,随机选取了当湖街道“鲍家汇50号民居”、“南混堂弄50号民居”、“南混堂弄36号施宅”、“南混堂弄38号戈宅”、图泽桥,黄姑镇运港大队大礼堂、运港村抗战时期掩体群、运港窑墩遗址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实地踏查、验证,对黄姑镇没有文物记录的赵家桥村行政村进行了现场复核。
经过讨论,验收专家组认为:平湖市政府高度重视三普工作,组织管理到位,各项保障措施有力,普查成果丰硕;普查队较好地把握了国家和省普查办相关规范技术要求,普查覆盖率达标,质量较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材料翔实、准确、深入,电子数据登录与文物数量相符,完成全市野外实地调查阶段的任务。市级专家组给出初步验收“合格”结论的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浙江省平湖市普查队将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普查资料,修正著录手册中存在的不足,提高普查质量,准备迎接省普查办组织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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