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强化措施加强文物新闻宣传工作

     11月4日,陕西省文物局制定《关于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文物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进一步强化文物新闻宣传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努力促使文物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适应《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和形势需要。

     《通知》指出,陕西文物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切实纠正只做不说、“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纠正把宣传工作看成是党组织或宣教部门的事、缺乏统筹把握的观念,纠正把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背离、不能相互兼顾的观念,真正把宣传工作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宣传工作,负责对宣传工作的领导管理;明确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宣传计划、对外发布新闻;明确宣传联系人配合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注意加强宣传管理,重要宣传内容要按新闻宣传的审批程序和要求报送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查把关。要进一步加强文博网站的管理工作,明确健康向上的办网格调,充分发挥网络传播及时的特点和文博网站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文博干部职工特别是各单位的领导、通讯员要支持省文物局汉唐网站的工作,积极向汉唐网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各类稿件,并及时对汉唐网的发展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知》强调,要通过送出去培养或请进来讲课等办法,努力为通讯员提高业务素质创造机会,在宣传设备、办公条件、经费、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要给通讯员压担子,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将文物新闻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创佳评差”、文明单位评比、干部任用、激励奖励等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宣传工作在文物事业发展中应有的积极作用。

     《意见》分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思想、任务和内容、发布形式和媒体范围、发言人和职责、组织管理五部分,明确了经陕西省文物局党组、局领导授权发布的新闻是:全省文物系统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章;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重大考古发现、重要科技成果、重点工程开(竣)工、重要获奖项目;文物对外交流合作重大事项;其它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规定了局机关、直属单位和设区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新闻发布组织程序和管理要求。 (陕西省文物局 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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