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学会就若干机构设置问题郑重声明并通告

中国文物学会经研究决定,就若干机构设置问题郑重声明并通告如下:

(2009年6月10日)

一、2007年 7 月《上海收藏》发布消息:“中国文物学会文物交流中心”在上海友好街挂牌成立云云。经查,此事纯属盗用中国文物学会名义而擅自编造的违法侵权行为。有关编造者至今不敢公开承担责任。为了澄清编造事实,揭露违法真相,我会正在继续追查,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二、中国文物学会早在2002年 6 月24日曾经成立“中国文物学会培训部”,事至如今,由于与其负责人所签协议早已过期和现实工作需要,中国文物学会决定自即日起予以撤消,并停止培训活动。原有培训部图章亦随之销毁作废。

三、2001年12 月 11日中国文物学会曾与北京东土文化艺术研究中心联合开办“中国文物学会文博学院”,现已合同期满,以此学院所招学生已如期毕业,有关遗留问题亦已协商解决。为此,中国文物学会文博学院已不复存在,其所有图章、印鉴一律予以销毁作废。

责任编辑:中国文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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