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底厚实但现状不容乐观 保护“非遗”守望文化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非遗”家底非常厚实
千百年来,我县人民在这块秀丽的土地上繁衍生息,用辛勤的劳动建设了一个美丽的桃源仙境,留下了“绚丽多姿、风格独特、内涵丰富、源远流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了一批以仙居无骨花灯、仙居农耕文化、九狮图、卷地龙、鲤鱼跳龙门、石窗艺术、彩石镶嵌、蓝花布印染等为代表的,反映地方百姓生活百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那么,我县的“非遗”情况到底怎么样?在县文广新局文艺科,记者了解到,为摸清家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县先后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普查工作。第一次是上世纪90年代的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第二次是2003年启动的历经3年多时间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第三次是2007年启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在相关部门和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全县共摸排出村一级线索131280条,完成乡镇一级项目调查3004个,录音560分钟,录像 2200多分钟,编纂非物质文化遗产典籍30册。内容涵盖民间文学、美术、音乐、舞蹈、传统手工技艺、人生礼俗、戏曲、曲艺、杂技等18个类别。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方面,我县对照国家和省保护名录申报条件,积极推荐优秀民间艺术申报国家和省级有关保护项目。经过上下结合反复筛选,并对上报材料进行多次的整理完善,公布了两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针刺无骨花灯等68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列入名录。其中,仙居无骨花灯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九狮图、彩石镶嵌艺术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名录公示项目,蓝花布印染技艺等9个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仙居(针刺无骨花灯)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称号,田市镇(鲤鱼跳龙门)被省文化厅授予浙江省民间艺术之乡;双庙乡(传统农耕生产工具制作)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为做足保护和利用文章,我县还对具有重要价值的项目逐一加以整理,理清渊源,理清技艺,理清特色,理清价值。对特色鲜明,价值突出的项目,认真做好规划,做好包装,立足保护,合理利用。如:我县深入发掘针刺无骨花灯优质资源,成功开发出27个传统品类,52个分支品种。在保护挖掘的基础上,充分运用针刺无骨花灯打造地方文化品牌。无骨花灯因其造型小巧、美观,技艺精湛等鲜明特色,曾多次获省级、国家级奖项。2006年3月,无骨花灯参加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并为中国艺术研究院指定收藏。花灯品种———“龙凤灯”也于同年被国家邮政总局选定为“中国灯彩”特种邮票图案。无骨花灯还被拍摄成电视艺术宣传片,使之成为文化交流的一个特别“使者”,成为我县对外交流的一张金名片。
县文广新局文化艺术科科长方学斌对记者说:“虽然和一些文化大市相比,我们在硬件方面还有一些差距,但我县‘非遗’的家底非常厚实。近几年的‘非遗’保护工作也扎实推进,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非遗”现状不容乐观
我国之所以提出保护“非遗”,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其存在形态是“非物质”的,难以长久保存,需要赶紧抢救保护。一个形象的说法是,“非遗”保护工作,就是“与时间赛跑”。
而记者在对我县“非遗”项目现状的了解中,也深刻地感觉到,“非遗”的现状的确不容乐观。我县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同全国的许多地方一样,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困难,大量珍贵的民俗文化遗产正面临流失甚至失传的窘境。
近年来学校教育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忽视,流行文化成为年轻人的时尚,可以说在绝大部分青少年脑海里“民俗文化”这个概念相当陌生,这直接导致了相关保护意识的淡薄。特别是随着西方文化的不断涌入,许多传统节日所承担的传统功能大大弱化。
别外,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发展的加速,人口流动的加剧,许多民间艺人急剧消失,民间文化逐渐消亡,民间艺术日渐衰落。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正随着一些老艺人的相继离去,慢慢地遗失。许多千姿百态的民间文化和历经万千年的乡土艺术、民俗器物,没有得到完整记录和保存。加上受民间约定俗成的,如“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徒弟出山,师傅讨饭”等传统观念影响,许多老艺人在教徒弟时,总是留一手,造成一代一个“压箱底活”的有意或意外失传,让许多民俗文化遗产在不完整的传承中流失、消亡。
而更严重的是,并不是每个“非遗”项目都有传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传人就意味着技艺失传。受市场经济影响,当下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外出务工,不肯学习这些没有多大市场的手艺。至使老艺人找不到传承弟子,民俗文化传承后继乏人,传承主体出现了老龄化倾向,青黄不接。如朱溪九狮图,现在会的都是年事已高的老艺人,其中年龄最小者已经68岁。如果再不及时抢救和传承这些老艺人的技艺,尽快改变当前这种青黄不接的传承状况,那么这一宝贵的财富,必将面临失传。
“非遗”保护刻不容缓
“非遗”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劳动人民改造社会创造财富的智慧的结晶,蕴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保护和利用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县文广新局局长朱普告诉记者,对于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首先是要提高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要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促进“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其次是要坚持政府推动,合力推进,统筹兼顾,培育亮点。
“非遗”的保护工作,主要分为单纯保护和发展保护两种。所谓单纯保护,是指那些已经没有很强的社会实际应用,仅仅作为历史文物或资料保存。例如一些传统农耕工具、生活器具的制作,以及石窗艺术、蓝印花布印染技艺等,它们毕竟在历史的长河中为人类的进步作出过贡献,并且它们也都凝聚着劳动人民的智慧。因此,把它们作为历史遗存进行保护,留给子孙后代参考,显得非常有必要。而发展性保护,主要是指那些传统手工技艺和表演项目。这些项目一旦和现代经济运行方式接轨,就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例如针刺无骨花灯,如果能通过科技创新,以地方特色工艺礼品的方式进入市场,那么或许可以迅速畅销全国,成为极具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
保护“非遗”不是一件小事,它留住的是我们人类的文化之根。因此,在文化这个广大的“麦田”里,我们需要一批优秀的文化守望者,需要更多的人成为文化守望者,不让“非遗”成为政府和文化人的“自娱自乐”,防止那些优秀的文化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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