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物的内含及其基本特征刍议

民族文物是各民族历史、文化的结晶,是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必不可少的资料。新中国的建立,开创了民族文物工作新局面,在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大量的民族文物得到收藏和保护。但是由于民族文物的特殊性,至今有关部门和学术界对民族文物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对民族文物的内含及其基本特征仍处于探讨争论之中。本人不揣冒昧,在学习前辈与同行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就民族文物的内含及其基本特征,作一些总结和探讨。

一、文物与民族文物

要探讨民族文物的内含及其基本特征,首先必须从文物和民族文物的基本概念入手。

在我国古代,“文物”一词最早是指体现礼乐典章制度的礼器和祭器。如春秋时期的史籍《左氏春秋》中记载:“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后汉书.南匈奴传论》:“制衣裳、备文物”。唐代诗人骆宾王《夕次旧吴》说:“文物俄迁榭,英灵有戤衰。”等中的“文物”均是指礼器和祭器。明清时期,大多称文物为“古董”、“古物”或“古玩”,其范围主要指金石、石刻、字画、印章、陶瓷器等。

近代以来,文物的概念有了新的发展,“文物”称谓沿用至今。那么,文物的现代概念是什么呢?最权威的解释应该是《辞海》中的“文物”条,即:“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1)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2)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3)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5)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也十分明确地指出了与此解释相同内容的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

民族文物是我国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指出:民族文物是“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卷》对民族文物的描述是:“民族文物是反映一个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迹和遗物,具有本民族的特色。它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一个民族近现代的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是研究民族历史,特别是研究少数民族历史的实物资料。……。”

从以上可以看出,目前对民族文物的解释是不完善的,至少它们不能全面地反映出民族文物的内含和基本特征。

二、民族文物的内含

所谓民族文物的内含就是指民族文物所具有的内在含义,所包括的具体内容等。如广义和狭义、古代和近现代、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有形和无形等。

1、广义和狭义民族文物

民族文物是文物的一部分,它的内含和一般文物的内含有着密切联系,但二者不能划等号。民族文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而言,从民族产生以来人类留下的有历史 、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遗迹等实物资料皆为民族文物,其中包括考古发掘品、传世文物和近现代民族文物。如新疆、内蒙的古代岩画,南方古代的铜鼓等等。从狭义而言,民族文物则主要指近现代各民族所使用的具有民族特点的实物资料,包括各民族的传统生产生活用品、服装服饰、宗教用品、工艺美术品等。

2、古代和近现代民族文物

从历史的纵向来看,民族文物可分为古代民族文物和近现代民族文物。古代民族文物是指我国古代各民族人民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历史遗物、遗迹等实物资料。它包括远古人类如云南元谋、广西柳江、贵州观音洞、辽宁金牛山等远古人类的遗址和遗物,以及古代民族如东北的夷、肃慎、挹娄、高句丽、女真,北方的狄、匈奴、胡、鲜卑、契丹,西北的戎、氐、羌、突厥、回鹘、党项,南方的三苗、越、巴、西南夷、僚、吐蕃等古代民族的遗址和遗物。古代民族文物凝聚着我国古代各民族人民的聪明才智,是我国历史上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真实写照。

近现代民族文物是指近代以来,各民族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民族特色和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迹和遗物。它包括清代、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三大历史阶段的遗迹和遗物等资料。近现代民族文物丰富多彩,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

3、 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民族文物

民族文物的范围较广阔,从横向分析,可分为可移动民族文物和不可移动民族文物。可移动的民族文物是指各民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风格和特点的,反映其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各种器物,如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工艺美术品、服装服饰等。

不可移动的民族文物是指不可或不宜整体移动,特别是无法与其周围环境一块移动的民族文物。不可移动的民族文物主要有具有民族历史、民族风格和民族文化特色的各类遗址和建筑物,如城址、寺庙、石刻、楼阁、亭桥、作坊、民居、村舍、娱乐场所等。

4、 有形和无形民族文物

就存在的形式而言,民族文物包括有形民族文物和无形民族文物两种。有形民族文物以物化的形式存在,简单而言就是指各民族的物质文化,即各民族创造的具有民族特色和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目前,在全国各地的民族博物馆里收藏和展出的民族文物大多数是有形民族文物。

无形民族文物主要是指各民族的传统习俗活动,它基本属于精神文化范畴。虽然有些无形民族文物可以通过物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这种表现形式是不全面的。无形民族文物有许多自己的表现形式,如富有民族特色的音乐、舞蹈、口头文学、传统体育、婚恋习俗、礼仪庆典、民族工艺、生产技能、语言文字、图画符合等,如纳西族大型古典乐曲“白沙细乐”、维吾尔族的集歌、舞、乐为一体的套曲“十二木卡姆”、摩梳人的“阿注婚”,以及举世瞩目的三大民族民间说唱史诗: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等。无形民族文物历史悠久,丰富多彩,大多是研究民族历史、文化不可多得的珍贵“活化石”。

从以上可以得出,民族文物的内含丰富而广泛,它包括广义和狭义、古代和近现代、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有形和无形等内容,每一种具体内容间既有联系和交叉,又有着区别和分离,只有从各个角度对民族文物加以研究和表述,才能反映出民族文物的真正内含。

三、民族文物的基本特征

民族文物除了有丰富而广泛的内含外,还有着许多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民族性和地域性

民族性是指民族文物的所属族别。任何民族文物都有自己的所属民族。地域性是指民族文物处于或来源于什么地理区域。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活动区域,都有自己的历史创造,因此,凡是有民族活动的地区,都会有民族文物。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民族文物大多有区别,通过这些民族文物可以去研究和探索某民族某地区的民族历史和文化。

2、 物质性和精神性

民族文物是民族历史、文化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的反映,是有形的物质文化和无形的精神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具体而言,民族文物的物质性是指其形态特征,即形状 、质地、结构、艺术特点和实用功能等,是民族文化的物化形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文化形态。精神性则是指通过一定的仪式和活动表现出来的文化形态。

3、 时代性和时间性

民族文物都有一定的时代特点和时间跨度,即带有某个时代的历史特征,在时间上可以分为上限和下限。任何一件民族文物都有其发生、发展和被淘汰的过程,时代性和时间性显而易见。

4、 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性

民族文物与其他文物一样,是历史的产物,是不能再生和不可替代的。消失的民族文物不能重返,也不能用其他文物或其他方式代替和弥补。所以民族文物的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牲是非常明显的。

5、 价格的客观性

民族文物种类繁多,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具有有形和无形的价值,是各民族勤劳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珍贵文化遗产。其价格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推移,民族文物的价值将会得到越来越大的体现,其价格也将越来越高。

6、 民族文物作用的永续性

民族文物是认识和研究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料,是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必不可少的物质和精神财富。通过对民族文物的深入研究,可以加深了解各民族文化演变发展的历史,加深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多元一体格局的全貌。民族文物的作用还在于能够帮助各民族人民认识本民族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提高和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从而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民族文物的这种作用是持久的,一贯的,其永续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所述,民族文物与其他文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有着丰富而广泛的内含和许许多多的特征。了解和探讨民族文物的内含和基本特征,对于开展民族文物工作,加快民族博物馆业务建设都有极大的助益。

责任编辑:m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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