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安排部署古建、考古工地和文物普查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省文化厅党组和省文物局分党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目前省直文物系统的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为认真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近日,省文物局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古建、考古工地和文物普查队党员干部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专门安排部署古建、考古工地和文物普查队(即在外地工作)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在外地工作的党员干部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要在学习实践活动的各个阶段加强与他们的联系沟通,做到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步骤进程、统一检查指导,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无遗漏,活动开展无“死角”。在学习培训环节,要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增强学习效果。各单位应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培训,因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张,在外工作人员难以返回单位集中的情况下,可采取在一个区域内集中、单位领导下工地组织学习等形式。工作时间较长的古建、考古工地要建立学习交流专栏,搞好阵地宣传。已经建立网站的单位,要开辟网上学习交流专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分散人员集中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
《通知》要求各单位广泛动员在外地工作的党员干部,积极开展“科学发展,寻策问计”调研和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古建、考古工地工作和进行文物普查的党员干部能够更多地接触基层文物工作者和广大人们群众。各单位要利用这一有利条件,组织他们认真了解基层文物工作的实际情况,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推进我省文物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有针对性地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知》同时公示了省文物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在“新华网·河北文物频道”设立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和网上“征求意见箱”,请各单位注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在外地工作的党员干部及时浏览和反馈群众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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