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局长访谈:依法保护大运河 使社会在大运河的保护中受益
作为近年全国政协的重点工作之一,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一直备受关注。全国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于2006、2007年先后两次组织了共百余位委员和专家分别对京杭大运河和隋唐大运河进行考察;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提交了《关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亟待加强的提案》和《关于推进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提案》,并得到许多政协委员的支持和关注。在这次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单霁翔又在提案中呼吁尽快为大运河立法,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大运河“申遗”的进展情况如何?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推进的与保护大运河相关的工作又有哪些?记者就此采访了正在参加“两会”的单霁翔委员。
记者:大运河保护和“申遗”一直是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大运河“申遗”的进展情况。
单霁翔:大运河的保护和申报世界遗产,既是一项科学严谨的文化实践,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创新思路,科学筹划,需要开展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2006年5月,国务院将京杭大运河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12月,大运河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同时,国家文物局会同财政部安排专项经费,启动了沿线各省的大运河资源调查等基础工作。河南商丘段、安徽宿州段及河北段的运河资源调查和发掘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果。2007年6月,国家文物局与全国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交通部、水利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召集沿线有关城市领导和文物部门负责人,召开大运河保护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大运河保护问题和“申遗”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启动大运河保护工作。9月底,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在扬州挂牌成立。11月,国家文物局邀请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世界遗产顾问,实地考察大运河杭州段和扬州段。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已成立的大遗址联合申遗办公室,建立大运河沿线相关城市的合作、协商和对话机制。并结合第三次文物普查,尽快摸清大运河家底,开展大运河保护规划纲要以及重点地段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国家文物局拟于近期召开由运河沿线相关城市及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参加的会议,讨论大运河规划编制要求及技术规范,研究联合申遗下阶段工作计划。
记者:您刚才提到了“申遗”组织协调机构问题,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单霁翔:大运河的保护管理工作涉及交通部、水利部、文物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在各省市,基本上由各地的相对应部门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的机制,影响了大运河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协调解决“申遗”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设立“中国大运河申遗办公室”这样有权威的、协调有效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的协调机构,采取由有实力、积极性较高的城市牵头、各有关城市积极参与、省政府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导的模式,建立大运河沿线相关城市的合作、协商和对话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记者:在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有关加强大运河保护法规建设的提案,请问您为什么如此关注法规建设?目前这方面的进展如何?
单霁翔:作为大型文化遗产,大运河穿越省份多、时间跨度长、内涵丰富且复杂,与一般的文物保护单位相比,保护难度更大。其特殊的文化遗产属性要求国家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出台有关大运河的专项管理法规,从全局和整体保护的高度,把大运河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到有法可依的科学轨道。同时应在调查摸清运河遗产情况的基础上,抓紧开展大运河的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为大运河遗产在今后的保护、利用、展示、生态平衡、环境整治等方面都提供科学、规范的操作依据。
目前,大运河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正逐步启动。在这次政协会上,我呼吁要尽快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大运河保护条例》应包括以下内容:首先,保障大运河资源调查和价值评估工作。第二,保护大运河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三,建立科学有效的大运河保护协调管理体制。第四,规范大运河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第五,制定措施防止沿线城市文化特色丧失。第六,鼓励公众和社区参与大运河保护工作。两年前,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努力下,《长城保护条例》顺利制定实施,有力地推动和规范了长城保护工作,也为制定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法规提供了经验。相信《大运河保护条例》的制定实施,必将极大地推动和规范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记者:您刚才提到了要鼓励公众和社区参与大运河保护工作,请问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单霁翔: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大运河作为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到位,大运河保护工作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其实,大运河和长城同为举世闻名的古代工程奇迹,但是,长城早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运河却长期游离于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之外,而国外一些古代水利工程早已成为世界文化遗产。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宣传和教育,普及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吸引社会公众与沿岸群众自觉参与大运河保护行动。公众参与是国际社会特别鼓励并关注的“申遗”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申遗成功的重要保障。
记者:一些政协委员建议把现代技术运用于大运河保护,请问这方面国家文物局有哪些举措?
单霁翔: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以提高保护的技术水平和能力。2004年,国家文物局启动了“大运河整体综合性保护可行性研究”课题。该课题初步分析了大运河保护的科技需求,提出了大运河综合保护的技术思路。同年,国家文物局设立了“京杭大运河遗产廊道研究”课题,为大运河保护提供新的思路,并探讨了遗产廊道保护规划理论和方法。2006年6月,我们启动了“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项目,就GIS、RS、GPS和VR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方法进行可行性研究,建立了大运河文化遗产综合信息系统。2006年10月,国家文物局和科技部联合启动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课题——“空间信息技术在大遗址保护中的应用研究(以京杭大运河为例)”。该课题由清华大学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等单位共同承担,各省文物部门参与。有关研究成果将为大运河保护和“申遗”提供科技支撑。
记者:全国政协的两次考察掀起了公众对大运河“申遗”的关注和热情,而在实际工作中,对大运河的保护则需要长期稳步地推进,您认为应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
单霁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了构建具有代表性、平衡性、可信性的《世界遗产名录》的全球战略,为此在世界遗产的申报和评审方面做了一些调整和限制,规定每个缔约国,每年只能申报两项。同时,世界遗产委员会会对一些遗产大国的申报项目要求越来越严,向尚无遗产或数量少的缔约国倾斜。中国从1986年开始申报世界遗产,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有世界遗产35处,排在第三位,而且是世界遗产数量增长最快的国家,“申遗”难度加大。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大运河“申遗”只是目标,要将申报的过程变为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大运河科学研究,提高广大民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使沿线各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在大运河的保护中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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