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织绣工艺的发展
中国是世界上很早掌握纺织技术的国家,是丝绸的发源地,素有“东方丝国”之誉。以丝为原材料的织绣艺术是中国文明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凭借精湛的技艺,不断革新的技术和优良的原料,生产出品类繁多,巧夺天工的织绣品。这些织绣品通过陆地和海上“丝绸之路”远播异域,给世界文明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故宫作为明清两代的皇宫,收藏10余万件织绣文物,绝大部分是明清时期的珍品。其来源有各地官办织造专门为皇室生产的御用品,有边疆少数的翠竹和进贡的贡品,还有宫廷从各地采办的织绣品。数量之巨,类别之全,海内外绝无仅有。故宫珍藏的这些绝世珍品,以时间为序展现于读者眼前,期望尽可能全面展示明清时期中国织绣的发展脉络和工艺水平,使读者得以领略千百年来中国织绣艺术的绝妙韵味和非凡成就。
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国的原始先民已经能够熟练地纺织蚕丝。先秦时期,男耕女织成为主要生产形式,官府设立专门机构管理织造业,锦、绮、罗、纱等丝织物精美异常。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素纱禅衣,薄如蝉翼,衣长128厘米,通袖长190厘米,仅重49克,可见其工艺之精湛。随唐时期,国力的强盛、经济的繁荣以及对外交往的频繁,促进纺织艺术的飞跃。纺织业借鉴从西方传来的新技术——纬线显花工艺,推出纬绵这一新品种。新疆吐鲁阿斯塔那墓群中出土的一件花鸟纹锦,就是利用新技术织成的。此外,妆花工艺和从西域缂毛技术发展而来的缂丝工艺相继出现。这些变化,标志着中国纺织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在两宋长约300年的时间里,锦、绫、罗、纱等传统织物绽放异彩,新的种类——缎崭露头角,以缂丝工艺仿制名人书画更是风靡一时,作为观赏性的艺术品,颇得世人钟爱。元代,游牧民族文化同汉文化融会贯通,在纺织品上表现出华贵精美的风尚取向,利用金线显花的织金工艺既凝聚装饰艺术的精华,也刻画出时代变迁的轨迹。明清的织物品类极其丰富,工艺集前代之大成,丝织生产盛况空前,官办织造和民间作坊的产品以及各地贡品大量进入宫廷,成为当时纺织业最亮丽的风景。
刺绣作为绢、绮、罗等织物最常用的装饰手段,是用绣线在织物上刺缀运针,以表现人物、花鸟、山水楼阁等内容。原始刺绣本为显示尊卑的衣服装饰,后逐渐演变为美化生活的装饰。据《尚书》记载,远在4000多年前的尧舜时代,章服制度就规定“衣画而裳绣”。目前考古发现最早的刺绣品是湖南长沙战国楚墓出土的两件刺绣残片。汉代始有宫廷刺绣,当时的绣品“信期绣”、“长寿绣”、“乘云绣”、“茱萸绣”等皆以线条细密婉转、绣工精巧过人见长。三国时,汉、魏、吴宫内绣名花、瑞兽、飞禽、山川、人物等。据朱启钤《丝绣笔记》记载:“孙权……思得善画者作山川地势、军阵之象。赵逵乃进其妹……能刺绣列万经两晋南北朝的发展,降至唐时,刺绣工艺更加精湛。据史料记载,“南海贡奇女卢眉娘,……能于一尺绢上绣法华经七卷,字之大小不逾粟粒。而点画分明,细于毛发,其品题章句无有遗阙”。称其巧夺天工,亦不为过。宋代是刺绣从生活用品向观赏品转变的关键时期北宋政府专门成立文绣院以管理刺绣生产。当时的刺绣已发展到能仿制工笔绘画的水平,且比绘画更具质感和光泽;其工艺技法几首包罗元、明、清三代的各种针法变化,并运用得炉火纯青。南宋时,受大批工匠南迁、南北民族风谷的差异以及审美观念转变等因素影响,刺绣逐渐形成南北两个支派,北方生产实用性绣品,南方绣制欣赏性绣品。这一变化对刺绣发展有深远影响。明清时期是刺绣工艺飞速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些地方绣中,尤以苏、蜀、广、湘四种为最有名,被誉为中国“四大名绣”。除此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皇家织造为宫廷绣制的御用品,其数量之大、工艺之精,堪称历史之冠,是严格的审美观念与刺绣工艺的完美结合。印染与刺绣一样,是在织物上装饰花纹的工艺,古时又称为“染缬”,其方法多样,最著名的是蜡染、绞缬和夹缬。印染工艺始于秦,发展到唐宋时达到鼎盛,明清之际逐渐没落,同时织绣工艺的兴盛形成强烈反差。
面对元末战争留下的凋敝的社会经济,明朝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手工业恢复的休养生息政策。洪武年间(1368-1398年)朝廷多次诏令全国广植桑棉,丝绸生产随之崛起,江南沿海地区的兴旺自不待言,山东、安徽等省亦于此时崭露头角。
明代丝织业分官办与民间织造两类,官办织造占据绝对优势。在中央,工部的都水清吏司掌管着全国的官办织造业。在地方,北京和南京均设有“内局”和“外局”。“内局”专门织造御用袍服缎匹、宫内应用锦缎,“外局”专门织造朝廷定时应用缎匹的。北京和南京还没有专门织造祭祀所用神帛的“神帛堂”和专织诰敕的“供应机房”。在两京以外的浙江、福建、南直隶、山东、四川、江西、河南等地共设22个地方织染局,以苏、杭两局规模最大,内部有染匠、摇纺丝匠、牵经匠、挑花匠、机匠等10余工种。此外,明太祖还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征调各地匠户23万余人到南京轮班。永乐时(1403-1424年),又从南京迁27000户匠民到北京,其中仅在内织染局服役者即多达1343户。明代官办织造规模之大、管理之严、产品之精美丰富可称前所未见。在官办织造业的带动下,明朝中后期,民间丝织业也呈现高速发展的趋势。纺织业机户遍布全国,其中吴江盛泽镇、嘉兴王江泾、湖州双林镇迅速成为纺织业的中心,产品行销大江南北。
清政府对桑蚕的重视和织造机构的设置基本因袭明王朝,江浙以及广东、四川、山东依旧为丝织重点地区,湖南、湖北两地则于清末有长足的发展。300年间纺织业异彩纷呈,璀璨夺目。
清代织造业依然分官办和民营,织造局的规模、机具与工匠数量较之明代又有膨胀,其职责除管理下属机构、控制民间织造业外,还负责采办织物以供应宫廷用度,管辖范围和权力要大于明朝。清初,内务府即于北京、江宁(南京)、苏州、杭州设立织造局,后三处合称“江南三织造”,其官员皆是皇帝指派的内务府亲信。据《清会典》记载,上述四局专门负责织造皇家御用丝织品,并制作诰封敕书。其中专供帝后的服用由北京、江宁两地完成,赏赐臣工之物尽在苏杭生产。清初,民间织造发展缓慢,康熙年间(1662-1722年)放松了对民间丝织业的限制,取消了民营织造业织机不得超过百张的禁令,民营织造发展犹如雨后春笋。至清中后期,仅江宁、苏杭等地拥有五六百架织机与二三千工匠的大型手工工场为数已然不少,纺织作坊更是散布全国。江南地区几首家家有织机,织造业成为当地家庭收入的来源之一。清代逐渐形成了以南京、苏州、杭州为中心的三大丝绸生产中心。此时,民营织造已基本取代了官办织造的地位,这是中国织绣史上不容忽视的转变,也是中国织造业进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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