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会议
2013年4月18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刘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为贯彻国务院会议精神,推动沈阳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在国务院会议和省政府会议后,沈阳市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会议,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重要文物收藏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沈阳市副市长姜军同志就我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一是高度重视,要求将此次普查作为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此次普查是摸清家底,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了解城市综合实力,宣传展示沈阳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增强凝聚力与自信心的重要途径。二是明确目标,全面摸清沈阳市可移动文物底数;掌握文物保存情况;为文物工作者和各类科研人员提供准确资料;为社会公众提供最新文物信息。三是精心组织,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的责任主体,抓紧制定普查实施方案;保证专款专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截留挪用;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行职责,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扎实推进,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普查质量,参加普查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全面的宣传计划。
此外,姜军副市长就沈阳市的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区、县(市)政府是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二是涉及文物保护的基本项目,要严格履行文物勘探审批程序,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不得立项,更不得开工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文物执法建设,健全文物行政执法机构,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提高执法能力,有力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各区、县(市)及文保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馆藏文物管理,查找堵塞漏洞,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馆藏文物的绝对安全。(沈阳市文物局 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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