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局督察组调研阆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情况
2013年3月14日上午11时,四川省文物管理局王琼局长率督察组一行三人赴阆中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情况开展调研。南充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辉和,南充市文广体局副局长张弩,南充市文广体局文保科长张仕秋,阆中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秀清,文旅局局长宋海泉,副局长段军,文物管理局局长李洪陪同调研。
督察组一行实地调研了张桓侯祠、贡院,查看了文物的保护状况、开放经营形式、管理机构设置等情况,详细询问了经营管理人员,对重要细节进行记录、拍照,督察组还查看了阆中古城保护管理和博物馆运行情况,掌握了阆中文物旅游开发的真实情况。
下午,督察组在古城状元府第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南充市政府和阆中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对我市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南充市特别是阆中市在旅游开发中,擅自改变文物管理体制,尤其是将文物保护单位纳入企业经营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批评。王局长讲:以习总书记为代表的新一届党中央更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不得将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不得转让、抵押,国务院也多次发文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你们这样做是明显的违反文物保护法规行为,希望阆中市委、政府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及时认真研究,按照国务院[2012]63号文件要求,尽快拿出整改方案。
王局长的讲话、语重心长。会上,南充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辉和,阆中市委宣传部长赵秀清分别代表南充市政府、阆中市委市政府对王局长及检查组一行的关心表示感谢,对工作中的失误表态:将尽快给主要领导汇报,尽快研究纠正措施拿出整改方案上报,并及时作出纠正处理。(阆中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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