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大义:考古与盗墓的微博大讨论

  编者按:近日,一场考古和盗墓的激辩,在新浪微博这一新媒体舞台上展开。12月2日,@螺旋真理 发表了“顺手举报了@盗墓中国这个账号。盗墓违法,以盗墓为幌子吸引眼球亦当禁止。文化遗产保护,从我做起”的一条微博,转发评论者众,引燃了微博上考古与盗墓的激辩。

  “盗墓中国”是一个微博账号,一开始是发表和盗墓类小说相关的内容,之后开始发表一些盗墓故事,介绍盗墓技术和工具。网友的争论从以“盗墓”这一违法行为的名称作为账号、自我介绍为“职业盗墓者”,这些出现在公众媒体平台是否合法、是否有教唆之嫌,到后期扩展到对盗墓文学的性质、考古与盗墓的关系、考古是否有违丧葬伦理等议题。其中,不乏一些“考古与盗墓兄弟关系论”“盗墓非物质文化遗产论”等言论。

  考古的科学性与盗墓的违法性是不容争辩的事实。考古与盗墓的论题,这在业内看来是根本不值得讨论的问题。然而,这场激辩的发生,也给考古业内带来不小的震动和反思。本报将微博中有关网友的言论摘登整理,并邀请业内学者撰文评论,以利于广大读者了解并正确认识这一问题。

  “螺旋真理”代表的考古方

  @螺旋真理:@盗墓中国 这个ID的存在,如骨梗在喉头。科学考古发展到现在,若从1928年殷墟发掘算起,已经有80多年,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盗墓文学的泛滥,谈论盗墓这种违法 的行为居然变成一种风尚,这和进博物馆讨论拍卖价,乱拆古建成为文保三大怪。看着以违法信息公然哗众取宠的ID在微博平台招摇而无能为力,感觉好凉。

  螺旋真理:首先盗墓中国这个名字就是宣传,其二很多科学考古的成果他都归属了盗墓,第三宣传盗墓技术,这和宣传杀人、偷盗是一样的。

  螺旋真理:盗墓违法,而且在历朝历代都违法,总结盗墓行为是为了批判,而不是像原博主那样宣传和作为哗众取宠的手段。

  螺旋真理:希望大家能认识到考古和盗墓的区别,理性看待已经发生的盗墓现象,正确认识盗墓历朝历代都是违法行为,支持科学考古,理解考古工作者。从教育、学习、文化 产业等多方面综合来看,我们都是考古的受益者,盗墓损害的是我们共同的记忆,破坏的是历史积淀下来的文化遗产。反对盗墓,反对以盗墓哗众取宠。

  螺旋真理:盗墓挖坟,是化公为私;考古发掘,是不能去谋私利的,成果会通过其他文物部门的工作展示给全社会,研究成果也会造福全人类,岂是盗墓可以比较的。

  螺旋真理:接触过的绝大多数人认为盗墓无罪,或者混同盗墓和考古的人,都是盗墓小说的读者,想必一是一般的常识中对盗墓批判的意识并不强烈;二是公众获取考古知识的途径太稀缺,容易被猎奇的盗墓文学影响。根本的办法,还是在常识教育中,增加上“盗墓犯法”、“盗墓缺德”吧。

  “盗墓中国”代表的盗墓方

  @盗墓中国: 作为中国近代史上不可忽略的女人,慈禧的一生充满着传奇和秘密。当繁华落尽,死后一抔黄土,猛然间,她却遇见了疯狂的盗墓贼,最后面容尽毁,浑身赤裸地倒在冰冷的地宫,现在小编告诉你那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关注@盗墓中国,告诉你不一样的盗墓江湖。

  【武则天寝陵传奇】乾陵1300年未被盗掘,这让我无比庆幸文物能够完整。但是同为一个盗墓迷,我真的很好奇:要是三叔笔下的张起灵要是真的存在,能不能盗走乾陵呢?好纠结啊!关注@盗墓中国,职业盗墓贼带你走进盗墓世界。

  盗墓中国:最近被打着旗帜的无聊人士烦死了,知道吗?当年的马王堆是一些土夫子和考古学家一起挖掘的,获得了国家的赞扬。盗墓贼也有很多值得学习的,不要一竿子打翻。如果只是抱怨粉丝少,盗墓君就告诉你答案,学术要被普通大众所接受,就必须符合大众的口味。咱们都是学生,却只有你站在神坛上满腹牢骚。

  盗墓中国:现在这场争论讨伐,无非是因为盗墓的不合法性。但不可否认,中国的盗墓史比考古史要悠久,盗墓技巧也比考古技术要成熟,中国现在很多考古技术也是借鉴了盗墓者。而且我也只是在某些方面对盗墓技术进行了肯定,从来没在法律和道德上对盗墓进行过肯定。所以,那些莫名其妙的大棒可以停住了吗?

  盗墓中国:最近有人发起声讨,举报盗墓君发布不良信息。说盗墓是违法的,我居然标榜为职业盗墓贼,到处散布违法信息。之所以标榜职业盗墓贼,是因为三叔自称盗墓贼。盗墓君立场摆得很正,只是介绍,并没有煽动什么。如果被封微博,大家就去我的微信看吧!      

  网友观点:支持考古方

  @博物致知:致亲爱的博友:最近微博中有人发关于盗墓的信息,请您考虑取消对类似博主的关注,和我们一起守护这条道德底线,怀着对先人的敬畏之心。质疑曹操墓是学术范畴的事,而质疑考古学是对这门学科和从事这项科学工作的人们的亵渎,是我们不能苟同的。

  @玥出吉祥:这次的事情也可以看出学术科普的不容易!当营销微博拿出所谓盗墓和考古同源,考古的手段是向盗墓贼学的这种走偏门的说法时,考古人认真地举了各种例子来证明盗墓对历史研究的危害!可能去认真看和理解的人很少,反而说什么人家也没有煽动大家盗墓,你考古的干嘛要这么较真是不是想红!令人心寒!

  @国家博物馆:考古因盗墓小说的流行而让更多人所知道,但考古和盗墓完全是两码事,除了坚定地和盗墓划清界限,考古工作者也要更多更好地进行考古科普。

  @Akira-努力学习or毕业搬砖:如果为了传播知识就可以用各种无下限的噱头来吸引受众。那么博主还是改个“皇军占领中国”来用同样的方式普及普及日本侵华罪恶史,流量估计能比现在大几十倍。又传播了知识又成功营销,不要担心什么负面影响。反正博主一点也不介意无耻和缺德。

  @熊猫无处不在:所有盗墓的小说就应该被查禁,一种被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居然还能出书公开出售。是不是接下来也有卖淫笔记,贪污笔记,杀人笔记,盗窃笔记,抢劫笔记?

  @子君爱君子:每次我们举办考古讲座,就必然有听众拿着那些“盗墓”、“野史”的各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观点来和主讲嘉宾辩论。最气人的是在主讲嘉宾耐心回答解释了之后,他就来一句“历史就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我还是保留我的意见”之类的话。

  @子君爱君子:早前这个ID的“盗墓”,还只是《盗墓笔记》的简称,这样为它聚集了不少的人气。但现在,它已经向真正的盗墓(违法行为)发展了。那些撑场的粉丝没有发现它在偷换概念吗?

  @云歌悠悠:现在最可怕的是,好多孩子,特别是90后觉得盗墓特别酷,不了解考古的意义和盗墓的罪恶,还一个劲地成为宣扬盗墓人的粉丝。

  @南风大战final杀:每次在国外看到出土资料不可考的中国文物心里总是很难受,因为这些文物永远都找不到家了,他们的信息被破坏,被摧毁。这就是考古和盗墓最大的区别,考古是要留着那些信息,用那些信息去了解还原历史,盗墓是为了钱财而罔顾一切。

  @Ada艾达在学:小的时候我也很向往去陕西找座大墓探险,芝麻开门后得一大堆宝贝。越来越大才明白,盗墓的危害不在于财宝归谁,而在于不专业的盗墓会破坏很多中国重要的史料等等。这真不是笑谈!所以我也鄙视@盗墓中国。

  @小灯贴饼:学生反映《鬼吹灯》中描述主人公拿走值钱宝物但每次盗墓都不会毁坏墓室,对墓主人尸体很尊重……这种无视知识无视法律的文字非常荼毒青少年,且也无法替盗墓者的破坏行为开脱,我想将此贴转给那些还在说“盗墓无害”的孩子,小说并非靠谱的知识来源,应多思考,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明辨是非才好。

  @游北君: 即使有人看杀人放火的小说,潜意识里也有杀人放火不对的想法,而现在猎奇的盗墓小说,造成很多未成年人甚至很多成年人认为盗墓并不是什么太严重的事情,这就是这类小说的流毒。

  @我是你认识的王小能:个人以为太正的三观来苛责一本不具有社会意义的旨在娱乐的通俗小说没必要,可看完原博还是震惊了。如果某些拥趸真心觉得现实里的盗墓跟考古一回事、考古学不如盗墓酷,我觉得你们还是去读点书吧

  @已挂东南三枝: 十足是非不分、混淆概念。网络上的宣传敢说不需要负责任

  @弥生律: 一个盗的是历史,一个偷的是未来。 在我看来盗墓和拐卖孩子的都应该判重刑

  @蓝胖纸神行促织:任何一个行业的从业者,都有他们心中的底线。我们考古人也是一样。有这样一些人,或有意,或无意发表的一些言论,成功的博取了民众的眼球,却触碰了我们的底线。也许是考古人太过专注于自己的世界,以至于当有人在伤害自己的时候,却不能有力的发声。我不是什么考古学家,但我有考古人的感情。我要告诉你以下几件事:

  第一,考古不是盗墓;

  第二,盗墓不是文化;

  第三,对盗墓感兴趣的人,可以从王子今先生的《中国盗墓史》中获得他需要的一切知识,不需要你的画蛇添足;如果他们觉得这部书太过严肃,南派三叔也已经可以让他们感到愉悦,亦不需要你的班门弄斧。

  罗列以下几点关于考古与盗墓区别的意见,不成体系,姑且算是个开始。无法让你闭嘴,起码让你察觉自己无知:

  1.考古以研究和复原古代社会为目的;盗墓以获取财富为目的。

  2.考古的方法是地层学和类型学,盗墓的方法是打洞。

  3.考古提取文物的过程有加固处理、保湿处理、拍照、绘图、登记、编号、逐层逐件提取等;盗墓提取文物的过程是掏。

  4.考古更加关注遗迹现象,如棺椁痕迹、有机材料的痕迹、简牍文字等,而非遗物本身,盗墓除了能拿走的都破坏掉。

  5.说考古借鉴了盗墓的方法,这基本属于屁话。考古确实借鉴过盗墓的东西-----洛阳铲。但是洛阳铲只是一种钻探工具,目的是探明地下埋藏物,发掘根本用不着。

  6.考古不仅挖墓,还发掘房屋、道路、桥梁、生活设施等,而盗墓只欺负死人。

  7.考古的历史确实没有盗墓长,现代考古勉强能推到18世纪,而盗墓基本伴随等级社会的始终,但考古建立在人类对自身文化历史的好奇与思考基础上。而盗墓唯一驱动是利益。以利益为驱动的行为叫生意,不叫文化。      

  网友观点:支持盗墓方

  @妖火焚尽 :盗墓是一种社会文化行为,大多是民间自发的。这种人人喊打的职业,如果不是被逼的谁会去干?如果盗墓的都有考古那个心态和条件,就不会出现那种情况了。盗墓是穷人玩的,考古的永远不缺钱。

  @慕容执事:盗墓考古说来像是走了两条不同道路的兄弟,本来内容都是同根源的,不过明暗两条路,没必要互相踩,虽说现实中有什么道德不道德的分别,但粉丝们不过是当做一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分享,唯心唯物不是一条路,本就不该放在一起争执,没意义。

  @妖火焚尽:每一个真正的掘墓人都是一个合格的考古学家,有时候,盗墓者并不仅仅是为了盗墓而盗墓。中国的墓葬文化可以追溯到远古,那些遗忘在历史深处的秘密是盗墓者最先发掘的。至于考古,那只是盗墓的官方说法罢了,说到底不还是挖人坟墓,取其遗物。

  @M_One_影:考古说到底也是在挖老祖宗的墓!盗墓也是,只不过盗墓是为个人着想不考虑国家,所以国家就批判盗墓……相比之下我更爱盗墓,它有更多的事实,而所谓的考古全要看着国家!我永远支持盗墓君@盗墓中国。爱盗墓的转起!

  @秋暮荷叶老-无妄之邪:人家的微博不过是普及些相关知识,ID不过是为了吸引眼球。如你这样岂不是个个都死无葬身之地。至于文化遗产之说更是无稽之谈,一条微博就成了文化遗产了?如今各种盗墓相关电影你如何不说是文化遗产?可笑。

  @Cynthia_Choy_叶子:你太认真了,有本事盗墓的人会看微博?或者说,看些微博就要去盗墓?没那么好煽动,他只是当故事讲了,我们喜欢关于盗墓的东西,写盗墓小说的作者煽动性更大呢,你怎么不去反那些作家?

  @苏未已:关于“盗墓”只是对于古老文化和鲜为人知的传说的惊奇。也许这样的表达不能让你了解,也可能是徒劳又或者你要拿一堆什么三观不正违法犯罪来说。

  @大野大郎在非主观:官准挖坟和非法挖坟之争,这就是最近微博上争论的实质……挖坟掘墓自古都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业内观点

  

  出镜人物:高蒙河(上海·复旦大学 教授)标签:五零后考古学者

  

  考古正解和考古误解

  2012年岁末将近,不断有网友把“@盗墓中国”及其相关的讨论转贴到我的微博上。大概他们知道我一直在网上吆喝公众考古,希望我也能关注此事。只是我那一阵子在外地忙着开会考察,并未参与。

  没参与不等于我没想法,而且想法早就由来已久。说起来,我是1978年入考古一行学做考古的。30多年来,每当与行外的人说到考古,被问最多的就是盗墓、挖宝、收藏这类与近来“@盗墓中国”上热议的差不多的话题。这类被社会和公众久问不衰的话题说明什么?我觉得说明大家并不太了解考古是怎么一回事,对考古有着别样的想象和自我定位,甚至衍伸出多种误解,譬如:

  误解一:不知啥是考古。有一年我在三峡考古,去镇上的小卖部买了用品开发票,售货员居然把“复旦考古队”写成了“糊蛋烤骨队”。这就是咱们的农村老乡,对考古的认识。

  误解二:考古就是挖墓。我前不久到上图做市民讲座,题目是“考古不是挖宝”。我进场前正看张贴的海报,恰好有一位工人模样的老伯伯路过,他瞥了一眼海报,自言自语道:“考古不是挖宝?那考古就是挖墓!”我被他的话逗得差点噗地笑出来,这就是咱们的城里人对考古的认识。

  误解三:搞考古的都是文物收藏家。去年岁末,我常做考古节目的上视纪实频道的一个栏目举办茶话会,当介绍到我时,一位著名的主持人说:“这是我们收视率最高的复旦考古教授、文物收藏家高蒙河先生,大家欢迎!”我曾感慨地在微博上发帖:“有知识有文化的人都这样以为考古和社会那些文物收藏者一样,可见考古学在世人眼中是什么印象了。”

  凡此种种考古误解,此番再次由“@盗墓中国”而引发网议,甚至还出现了“考古就是打着国家名义的盗墓”的论调。乃至有网友发出呼吁,要大家取消对有类似言论的博主的关注:“质疑考古学是对这门学科和从事这项科学工作的人们的亵渎,是我们不能苟同的。”这如果可以套用时下的流行语,可谓正能量与负能量在考古能量场中的又一场较量了。

  的确,把考古与盗墓画等号,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都是不能再等闲视之的。首先,考古是发现、研究、保护、利用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科学;其二,考古是在《文物保护法》这样的国家大法下开展的合法的学术、文化活动;其三,考古工作能够在宣传历史文化知识、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其四,考古成果可以改变我们认识国情和世界的方式,可以为社会文化发展,满足国民的文化需求做一系列正能量的事情。凡此等等,如何是“盗墓”这样的非法行径所能比类的呢?

  写到这里,不由地让我想起了北大著名考古学导师严文明先生曾对我讲过的一段话:再不搞公众考古,再不宣传考古是发现、研究历史和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人们都把我们当成文物贩子了。

  我觉得,如果说这次“@盗墓中国”的议题还能带给我们一些启示的话,那就是如何变误解考古为正解考古,用考古的正能量战胜盗墓的负能量,那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出镜人物:许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研究员)标签:六零后考古学者

  

  由观战引发的对公众考古的思考     

  我没有参与甚至没有过多关注这场网上论战,除了接受不了网络争鸣中非理性的氛围,还有讨论的话题不在同一层面的感觉。@盗墓中国 的博主如果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而不是像网友推测的那样是一支营销团队(从名字到内容都极具“包装性”和流行元素)的话,那她只是一位《盗墓笔记》的拥趸、盗墓文学的爱好者而已。盗墓文学应该归为民间文学和流行文学吧,所以讨论的话题很大程度上属于虚构作品和虚拟空间的范畴。

  在我看来,如果认为@盗墓中国 类的网络盗墓文学在“三观”上会大大影响其他网友公众,那恐怕就属“杞忧”了。在价值观多元甚至混乱的时代,这些都是不足为奇的。盗墓文学的受众更多的是奇闻异事的猎奇者,而非真正的文物考古爱好者。在这里,“盗墓”只是一类吸引人眼球的题材而已,与违法的盗墓行为几乎没有什么关联。多数读者也是持“我们又不去盗墓就图个消遣”、“我看的不是考古看的是这千奇百怪的故事”、“别把小说当现实”的心态来消费这类作品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引发“口水战”的原贴中,@盗墓中国 用了“打着旗帜”、“站在神坛上”之类的字样,迎合了网友对权威专家、“官方高端人士”、专业人员、学术性的某种不满情绪。她关于“学术要被普通大众所接受,就必须符合大众的口味”的标榜,是可以看作“他山之石”而引为镜鉴的。尽管这里所谓的“学术”是否即为学术(有网友就指斥其为“伪学术”),“符合大众的口味”和一味媚俗的关系都还可以讨论,但从中还是折射出了我们在公众考古上的某些差距。在论战中,“晦涩的文字,专业性那么强”是不少网友看我们考古人文字的共同感觉。

  田野考古和研究的专业性、学科传统上的封闭性,导致我们这个日益引人关注的学科在与社会的沟通上存在着缺乏透明度、信息不对称、语言不易懂等问题。最大的问题,恐怕还是心态不开放。譬如考古与伦理这类话题,是西方公众考古的议题之一,但在我们国家也还没有展开充分的讨论。公众考古的真谛,应是公众能够深度地参与其中。这意味着所谓公众考古,不是专家学者们抱着“施舍”的心态做单向度的“指教”和灌输,而是与公众进行真正平等的对话。公众整体文化素养的提高,当然要靠包括考古人的努力在内的对民族历史文化养分的发掘和汲取;与此同时,公众的思想成果何尝不应是考古学科发展的重要给养,甚至可以让我们反思为何而考古的学科路向问题。

  真正做到公众深度参与的公众考古,在我国还刚刚起步。我对此次论战有较乐观的看法,放宽时间的视域,这样的讨论应有益于考古学科和公众双方走向成熟。作为愿意在这一领域做点实事的践行者,感觉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就我自身而言,更倾向于少辩多做。

  出镜人物:徐坚(广州·中山大学 副教授)标签:七零后考古学者

  

  改变考古学公众形象的内部话语     

  考古工作者不时遭遇到职业身份认同危机。将考古和盗墓混为一谈足以让我们蒙羞。在接近一个世纪的中国考古学史上,这种论调从不罕见,与史语所前辈发掘小屯相比,唯一的进步是我们最终幸免于牢狱之虞。1934年,戴季陶直言考古就是盗墓,应该依律法办。为什么混淆考古和盗墓的怪论会不时卷土重来?我们是否有可能改变这种现状?

  在超出考古学的层面上,我们可以有所作为的空间其实有限。除开利益集团的掩耳盗铃和混淆视听,至少还有两个原因导致考古和盗墓的混淆。首先是认识论上,人们习惯用熟悉的、现实的、易于理解的事物类比说明不熟悉的、遥远的和不易理解的事物。现代意义的考古学是中国从未有过的,用大家熟悉的盗墓比附考古也算是一种解释方式。同样,炼丹术和现代化学,治愈巫术和现代医学都捆绑在一起,考古学并不是孤独的倒霉蛋。其次是中国社会存在着反智传统,仅以我们有切身体验的二十世纪而言,已经发生多少次《决裂》中“马尾巴的功能”那样对知识的嘲讽和贬抑?反智群体会有意识地对科学实施污名打击。

  但是,在学科内部,考古工作者可以做些什么去疏清误解,以正视听?说得更严重一点,考古学被污损,我们是否也有责任?反思是必要的。声嘶力竭地呼喊口号无法捍卫学科尊严,相反,我们如何对待考古学工作才具有说明价值。首先,我们必须表明,考古学不等同于考古发现,更不等同于宝藏发现。至少考古工作者应该达成共识,伟大的考古发现不应该成为刻意追求的目标和炫耀的资本。因此,发掘特洛伊的施里曼是伟大的考古发现者,但是判断无一不错却使其与伟大的考古学家无缘。大部分考古工作者的大部分工作其实都与伟大的发现无关,我们甚至应该乐于接受拉什杰的宣称,大多数考古学工作本质上就是对垃圾遗存的研究,而与对宝藏的攫取毫不相干。其次,考古学是基于田野的思辨和建构之学,而不是技术性工作。发掘可能构成田野考古的高潮,但是对于考古学研究而言,不过是其中一环而已。没有任何钻探或者发掘技术可以对考古学研究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相反,没有考古学观念,就根本不会有洛阳铲的使用方式和长沙楚墓的“蜃灰”的界定。最后,将考古学界定为理论和方法完备的学科并不是鼓励学者们重回书斋,相反,从启蒙运动以来,考古学从来都是社会教育和改造的利器。因此,如果有一天,中国考古工作者不再将灿烂的出土文物作为吸引公众眼球的手段,不再片面追求重大发现,而同样关注寻常遗址蕴含的重大问题,不再将发掘当成自身工作的全部或者光辉的句号,也不再将考古学研究当成少数人的智力游戏,而是勇于表达专业的思辨能力,考古学被再度污名的几率将会显著降低。

  文章来源:中国文物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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