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单位研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12月12日下午,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单位座谈会在北京举行。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文物局负责人及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等四家普查试点单位代表介绍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结合普查试点工作的经验,对《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和与会代表就《实施方案》(草案)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中,各试点单位认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草案)体现了试点中的基本做法和程序,方案的技术路线切实可行,普查组织方式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解决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是基本成熟的方案。建议方案中明确省市级普查机构应对县级普查机构给予专业技术支持和经费支持。

  宋新潮高度评价了各试点单位取得的成绩,指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有三个目标,一是全面掌握我国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等资源情况;二是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制度;三是建立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平台。普查试点工作的几条经验十分重要,首先是组织保障,陕西省、青岛市分别由省政府、市政府发文,成立领导小组,军队系统从总部机关到师团都建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有力保障了普查的组织实施;其次是队伍建设,试点单位都建立了普查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队伍、专家队伍,并分别开展培训,特别是重要对基层人员的培训。三是严格执行统一标准和规范。四是重视面向全社会的普查发动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试点中发现的问题也十分重要,对普查的全面开展有积极的借鉴作用。他要求国家文物局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要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如考古发掘品、古籍、档案、钱币等文物采集登录标准规范进行专门研究。

  据悉,日前《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草案)已送交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中国文物报 记者孙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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