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运行

  宝鸡古称陈仓,位于关中平原西端。市辖区内有北首岭遗址、周原遗址、雍城遗址、九成宫遗址等13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9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5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5万多件(组)馆藏文物,历来被誉为“文物大市”、“国宝大户”。 
   
  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文物遗存,给宝鸡人民带来了无限的荣耀,同时也使宝鸡人民有了一份艰难的工作任务和沉重的安全责任。 
    
  宝鸡文物保护工作的难度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田野文物规格高、面积大,而且点多、线长,有些点地处秦岭南北、大山深处;二是文物遗存遍布全区,群众在挖井、取土、耕地、修渠过程中稍不注意,就会碰到文物;三是该地区自古到今就是盗墓分子猖獗活动的区域之一,1986年6月,当文物考古工作者用刷子、铲子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将秦公一号大墓数万方封土移开时,竟然在这一座古墓上发现自秦汉以来的274个盗洞。省市考古工作者经过多年日夜辛劳发掘,到开棺时面对的竟是千疮百孔、一片狼藉。除过宏大的现场、结实的棺椁、零碎器物和数十具枯骨外,几乎成为一座空墓。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鉴宝热、收藏热的不断升温和文物古玩市场明暗两个交易渠道的此长彼升,宝鸡再次成了不法分子觊觎的对象和关注的热点。一度时期,来全国各地的文物贩子和盗墓贼与宝鸡当地的惯犯相互勾结,里应外合,他们拿着高端探测仪和洛阳铲等系列现代化工具,依靠夏秋季节农作物的庇护,昼伏夜出,频繁活动于周原遗址、雍城遗址、九成宫遗址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内,试图实施他们的罪恶行径。三年前一位来自北京大学的考古专家以急切的语气告诉宝鸡市文物部门的领导说:“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能在周公庙一带的后山上看见星星点点的灯火”。更有人曾经夸张的告诉文物工作者“走走周原一带的田野地头,十步之内就能看到盗墓贼留下的探孔。” 
   
  在这样的困难情势之下,市县文物管理部门作为文物保护的主体,因为力量弱、手段少而显得穷途无力、爱莫能助;公安部门作为打击文物犯罪的主力军,由于精力、财力、警力所限,过多的工作只是在被动追击和忙于应付。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把文物安全工作和打击与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引向常态和深入,确保文物大市的长治久安,宝鸡市从2010年开始,创新文物、公安两系统联合工作机制,探索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常态化工作方法,牢固夯实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有效遏制了文物违法犯罪分子的猖獗行径,从根本上改变了宝鸡市的文物安全形势: 
   
  2011年全年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追缴文物96件(组),其中国家二级文物2件(组),三级文物7件(组),收缴作案工具150多件。2012年我们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把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推向了高潮,到11月底,全市共破获文物案件78起,打掉团伙1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1人,阻止犯罪7起,收缴文物438件组。 
   
  群众自觉保护文物的先进事迹层出不穷。宝鸡具有干部群众自觉保护文物的光荣传统,2003年以来,宝鸡市先后涌现出25批自觉保护文物的群众,保护出土文物近千件、古钱币 150多公斤。 2007年,宝鸡31位农民被国家文物局授予保护文物特别奖,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近两年宝鸡市通过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建设和运行,干部群众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更加强烈,先进事迹层出不穷。2012 年3月、4月和6月,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村民在挖掘房屋基础时三次发现了青铜器等文物,随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政府、省文物局高度重视,公安、武警等各方面全力配合,文物工作者运用最新科技手段开展挖掘,使一大批国家珍贵文物得到了保护。 
   
  8月2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在宝鸡隆重召开“宝鸡群众保护石鼓山出土文物表彰大会”,对保护文物有功的群众及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借着这些东风,我们在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的同时,不断创新办法,强力宣传宝鸡人民在保护文物安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爱国守法、崇德尚文、重义轻利的品德和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群众对文物保护的广泛参与,极大地缩小了犯罪分子活动的空间,也使我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全市文物安全形势根本好转,馆藏文物实现了第26个安全年,2012年国家重点田野文物保护范围和省级田野文物保护范围内未发生一起被盗案件,公安机关破获的盗掘古墓葬案件绝大部分在文物保护区范围之外,被盗文物以民间流通的一般石刻文物为主,历史上该地区活动比较猖獗的外地惯犯很少出现,犯罪嫌疑人以本地盗窃犯为主,田野文物被盗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宝鸡市文物、公安联合,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纲三目”领导体系。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每年列支文物保护专项经费300万元,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将大遗址安全保护作为重中之重,编制完成了《周原遗址保护规划》、《雍城遗址保护规划》、《北首岭遗址保护规划》、《法门寺地宫保护总体规划》、《隋仁寿宫•唐九成宫遗址保护规划》。投资1700多万元,实施了北首岭遗址核心保护区的搬迁、征地和环境整治。投资1000多万元动工实施雍城秦公陵园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市政府《宝鸡市田野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和《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级政府是文物保护的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这一要求每年年初,主管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文物安全保护管理责任书;各县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各级政府都把文物安全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遇到有重大文物保护事项,市县两级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拍板解决问题。在政府带动下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方面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在处理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矛盾时,都能做到以文物保护为先,逐步形成了政府齐抓共管、部门相互配合、干群齐心协力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领导高度重视,逐级责任明确,人财物全力保障,这三条形成了宝鸡市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一大纲领。在这一纲领之下,宝鸡市通过狠抓文物系统文物安全责任制建设、公安系统文物安全责任制建设和以文保员队伍为主的社会力量建设,构建起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一纲三目领导体系,社会力量、专业力量、公安力量三力聚合,政府“举一纲而万目张”,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全面、深入、有序推进,文物安全形势日趋好转。

  ——“双轨一体”网络体系。所谓“双轨一体”是指把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即一轨)和市、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博物馆、文乡镇文化站、群众文保通讯员(另一轨)两条线的力量整合在一起,共同围绕确保文物安全而做工作(一体)。我们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组建成立了6个文管所,省级单位成立了46个文保小组。文保员由原来370名增加到现在480多名。从而织就了一张以文保员为网眼、以乡镇、社区为网点、以“双轨一体”为骨干、以公安、执法为网管,覆盖全市的文物安全防护网,推动了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使全市的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出现了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各司其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业余文物保护通信员尽职尽责,上下齐心协力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
  
  ——合署办公、联合行动工作机制。2011年3月,宝鸡市在率先成立了“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亲自挂帅,下设办公室,抽调4名公安干警与执法大队联合组成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常设专职工作机构,配备警车、执法车两辆,拨付工作经费100万。领导小组每月坚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公安、文物两部门都确定专职联络员,确保案件信息畅通,在具体工作中两部门优势互补、各展其长。案件侦破过程中,文物部门为公安机关提供被盗文物的资料,参与走访调查,提供办案车辆、保障办案经费,为公安机构解决了后顾之忧。案件破获后,文物部门又积极协调省局鉴定组为涉案文物定级,为案件尽快进入诉讼程序铺平了道路。

  ——各种制度和表彰奖励机制。领导小组成立后,研究修订了《文物安全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出台了《宝鸡市文物保护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在明确主要职责、做好文物信息共享和涉案文物移交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表彰和奖励办法:对涉案文物移交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移交文物等级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级文物每件(组)奖励15000元;二级文物每件(组)奖励10000元;三级文物每件(组)奖励5000元;一般文物酌情给予适当奖励。对线索来源单位和个人根据破获案件涉及的文物等级酌情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级文物每件(组)奖励15000元;二级文物每件(组)奖励10000元;三级文物每件(组)奖励5000元;三级以下文物奖励2000元。对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办案人员根据工作成效酌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行政拘留一名违法犯罪分子每人奖励300元;刑事拘留一名违法犯罪分子每人奖励500元;劳教一名违法犯罪分子每人奖励1000元;逮捕一名违法犯罪分子每人奖励3000元。 
   
  宝鸡市文物、公安联合,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运行两年来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有四条:
  
  ——确立防范区域,明确工作重点,下达目标任务。公安、文物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后,坚持以防为主,主动出击,打防结合的工作原则。首先组织专人对主要遗址区文物安全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确立了重点工作对象和防范区域,对历年来发生的未破文物案件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涉嫌文物犯罪高危人员进行认真摸排,对因从事文物犯罪被打击处理过的人员、长期从事文物犯罪活动的高危人员、古玩市场工作人员、遗址保护区原建砖厂和挖掘机主、常年打兔、捉蝎子等人员一一造册登记,建立数据库。根据掌握的情况,市公安部门把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命案”的高度,要求市、县两级公安局统一由刑侦支队、刑侦大队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下达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为常态化深入持久开展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天候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全市七个县区、五个重点遗址保护区,常年坚持全天候昼夜巡逻值班制度始终不变,巡逻人员由县区、遗址保护区领导牵头,文物管理人员、乡镇文物专干、乡村文保员分组轮流值班,市政府主管领导和文物局领导不定期参与巡查,同时检查各单位、各县区的巡查情况。巡查工作有严格的时间、范围、次数、记录、内容、标准和要求。2011年6月4日先秦陵园博物馆巡逻队在雍城遗址保护区巡查中发现盗洞,迅速报案,及时制止了一起重大盗墓案件的发生。2011年12月24日凌晨4时,扶风县巡逻队在法门镇黄堆村查获车牌号为陕AF362X银灰色五菱之光面包车,在车内查获陶罐1件,公安干警根据指挥中心深挖线索的指示精神,连夜奋战,突击审查,查获犯罪嫌疑人5名,收缴文物6件。

  ——常态工作与高危时段专项行动相结合,强势开展严打活动。在扎实进行全国、全省统一开展的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同时,结合宝鸡实际,把常态工作与高危时段专项行动相结合,科学策划,严密组织,两年先后开展了6•4先秦陵园古墓葬盗掘案侦破专项行动、天鹰专项行动、夏季文物安全专项行动、冬季田野文物巡查专项行动。每次专项行动全市都要集中动员,统一部署,下达具体的目标任务。专项行动期间,一是在全市10个重要路口设立检查站,每个站口公安3人,文物2人,盘查嫌疑人和车辆;成立12个田野巡查组,每个巡查组公安2人,文物3人。2011年冬季田野文物安全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文物、公安执法人员1000多人,盘查嫌疑人15000余人,检查可疑车辆12000多辆,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查获涉案文物5件,收缴赃款16000余元,查缴作案工具一批,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重奖先进,强化宣传,营造文物安全社会氛围。2011年4月1日,宝鸡市政府在石鼓山举行隆重仪式,为市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挂牌,全市文物工作者、公安干警、古玩市场经营商300多人参加会议,气氛热烈,声势浩大,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2011年9月26日市政府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成绩显著的市公安刑侦支队奖励两万元人民币;岐山县公安局奖励4万元人民币;眉县公安局奖励1万元人民币;凤翔县公安局奖励7000元人民币;金台公安分局奖励2000元人民币。这一举措极大的调动和鼓舞了全市公安干警打击文物犯罪的积极性。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投资100多万元在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举办了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成果展览,常年供市民和游客参观。同时把近几年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制作成大型图片展版,深入社区、校园、机关单位进行展览,通过这些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了良好的文物安全保护氛围。 (宝鸡市文物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朱召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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