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晋豫三地市文物公安部门签署区域执法合作协议

  11月30日,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河南省三门峡市三地市文物局、公安局在渭南签署了《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区文物公安执法合作协议》,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
  陕西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文物局督察与安全保卫处处长骆希哲、省公安厅文物案件处副处长李社会到会并讲话,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局长李东平、渭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金龙、运城市文物局调研员范有生、运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赵虎、三门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纪委书记许建平、三门峡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沛林等出席会议并在协议上签字。
  在陕西省文物局、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为了进一步加强渭南市、运城市、三门峡市的文物公安部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的,从7月份起,经过三地市多次协商,就三地市区域文物公安联合执法合作达成了一致意见,就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公安文物执法联席会议;定期开展区域执法经验交流;开展公安文物执法联动,适时开展区域联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同遏制和打击区域文物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建立三地市公安文物行政执法和打击文物犯罪区域信息网络,建立信息通报和交流机制,建立文物违法犯罪人员、涉嫌文物违法犯罪高危人员的信息库等达成共识。这标志着区域文物公安联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文物公安联合执法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文物安全形势变化的要求,对于探索三地市文物公安联合执法的新举措、新方法,对于促进公安文物联合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区域文化遗产安全工作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骆希哲强调,由于受基本建设、盗掘、自然、开发利用等因素的破坏,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文物犯罪呈现出职业化、跨区域化的多发态势,渭南、运城、三门峡三市文物公安签署区域联合执法协议,是一个新创举,希望在今以后的合作中,要扎实贯彻落实好协议的内容,要有创新举措,空谈误事,实干兴业,通过进行区域公安文物的联动与协作来确保我们祖先在地下得到安宁。(渭南市文物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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