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千年古墓三男子获刑
2012-09-28 08:27:00 来源:宁波日报 已浏览次
本报讯(记者 黄丽娟 通讯员 尹璇)三名男子因手头拮据,欲盗掘千年古墓实现“发财梦”,最后因业余文保员发现而梦断古墓群(本报曾作报道)。昨天,鄞州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今年7月19日上午8时许,徐某、陈某和张某三人来到了早已踩好点的位于月亮坪山上的古墓群,把之前埋好的工具挖出来,开始“大展手脚”。三人忙活了近四个小时,只找到一些不值钱的碎瓷片,便收拾好工具,垂头丧气地回去了。这事早被业余文保员发现并报了警,他们在回去的路上,被姜山联防队员抓获。
9月17日,徐某等三人被公诉机关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起诉到鄞州法院。
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盗掘墓穴系汉代、六朝期间古墓葬,葬墓结构已被破坏,该古墓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案发后三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决徐某和陈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各处罚金三千元;张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