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成宝玉石误导消费者玻璃品摇身变猫眼

本报讯(记者 张莉) 双节将至,各商场、超市也瞅准时机展开了促销战,可是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会不会有以次充好的呢?近日,西安市质监局对珠宝玉石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近四成宝玉石命名不合格,涉嫌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
本次珠宝玉石饰品的样品在西安市宝玉石饰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中抽取,共抽样125个批次,经检验合格76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仅为60.8%,抽样涉及西安市宝玉石饰品生产企业5家、销售企业31家。125个批次的样品中,纯珠宝玉石饰品73个批次,贵金属镶嵌珠宝玉石饰品42个批次,贵金属镶嵌钻石饰品10个批次。
抽查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是珠宝玉石名称错误、不标或不规范。如将黑曜岩手链标为“手链玉JADE”,将蛇纹玉石手镯标为“黄金手镯(玉)”,将水晶手链标为“草莓晶手链”、“红兔毛手链”、“绿幽灵手串”,将菱锰矿手链标为“天然极品红纹石手链”;将玻璃直接标为“猫眼”、“金沙石”等。在贵金属镶嵌宝玉石饰品中,将千足金玉髓戒指标为“千足金戒指”、将银S925玻璃挂坠标为“银S925月光石项坠”,个别样品还缺少贵金属材料纯度,如将银S925玻璃挂坠标为“泰银镶嵌吊坠”等。印记或标识不规范,会对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产生误导,使消费者无法了解产品的真实名称和根本属性。特别是对一些神秘性的名称,消费者更容易被误导。还有一些不合格产品以玻璃冒充宝玉石,以漂白、填充、染色翡翠冒充天然翡翠,涉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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