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古籍国宝已达116部
本报讯 (记者 徐蕾)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和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我省将加快推进全省古籍普查工作,形成全省古籍普查数据库。
江西古籍普查登记工作范围为全省各收藏机构或个人所藏,产生于1912年以前,具有文物价值、学术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文献典籍,包括汉文古籍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以及甲骨、简帛、碑帖拓本、古地图等文献。其中部分文献的收录年限可适当延伸。
普查将形成全省古籍普查数据库。全省古籍普查登记数据逐级上报、汇总,形成全省古籍普查数据库,在江西古籍保护网上发布,并汇入全国古籍普查数据库,在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发布。
2007年我省就启动了古籍摸底调查工作,基本摸清我省有古籍110册左右,在今年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名单后,我省古籍“国宝”已达116部。
通过摸底调查,已初步了解,全省馆藏有500册以上古籍的单位有70多家,个人收藏的古籍也近3万册。在全省132家公藏单位中,有古籍善本5.5万册。从2010年开始,省古籍保护中心就已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签订了编纂《中华古籍总目・江西卷》的任务书,开始启动《中华古籍总目・江西卷》编纂的前期工作,登记的数据为1万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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