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运河(宁波段)申遗点段整治规划(方案)市级评审会召开

  8月3日,大运河(宁波段)申遗办组织召开了《大运河(宁波段)申遗点段保护整治规划》、《大运河(宁波段)申遗河道与在用水工设施保护整治方案》专家评审会。会议由市规划局总规划师袁朝晖主持,副市长张明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陈佳强出席会议,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领导小组成员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规划院关于《大运河(宁波段)申遗点段保护整治规划》(以下称《规划》)的情况介绍,听取了市水规院关于《大运河(宁波段)申遗河道与在用水工设施保护整治方案》(以下称《方案》)的情况介绍,就《规划》和《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讨论。评审专家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宁波段)申遗工作,整体申遗保护整治工作推进有力,结合大运河(宁波段)的历史文化与现状特点开展保护整治的规划和方案研究十分必要。规划和方案现状调研深入细致,目的原则明确,措施全面到位,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原则通过该规划和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大运河(宁波段)遗产点段保护与整治工作,与会专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张明华副市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首先对我市现阶段大运河保护整治工作和规划编制工作予以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运河申遗是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当前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契机。大运河(宁波段)通过科学规划,经过修复、整治和适度的开发,可以打造成具有丰富文化底蕴的百里文化长廊,对宁波文化品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合作、落实责任,确保申遗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集思广益,完善整治规划。整治规划是指导整治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希望与会的专家和各部门从各专业、多角度进行评审,集思广益,多提意见和建议,共同来完善整治规划方案。三是加大整治力度,高质量完成整治工程。在下阶段工作中,按照保护规划和整治规划确定的项目,在前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大遗产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的力度,维护和展现大运河遗产的历史风貌,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整治工作。(宁波文化遗产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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