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梨被标成花梨民办博物馆索赔20万元
“黄花梨”、“花梨”,这在很多人看来只是一字之差。但在昂贵的红木市场、在专家们看来,这可不仅仅是多一个“黄”字或少一个“黄”字这么简单。这不,因为这么一个“黄”字,7月11日下午3时,广西首家民办博物馆——广西建林博物馆就与自治区博物馆对簿公堂。法庭上,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庭审由下午3时持续至晚上7时许。
据原告方建林博物馆介绍,今年5月18日是国际博物馆日,广西民间收藏精品大展在自治区博物馆举办。建林博物馆作为广西批准的第一家民办博物馆,积极参加这次展出,并选送镇馆之宝——“黄花梨圆雕龙头官帽椅(三件套)”、“黄花梨花鸟纹方角柜”等数件家具。
5月20日,即开展后的第3天,建林博物馆馆长黄志同接到参加展会的业内人士质问电话:之前在建林博物馆看到的家具藏品为黄花梨,而在展会上看到的则是花梨木,建林博物馆为何要以次充好,欺骗同行?
次日,黄志同带人前往展会探究竟时发现,自治区博物馆将其送展的家具木种都定性标示为 “现代花梨木”。“黄花梨”一到区博物馆,摇身变成“花梨”,其品名上年代为“明式”或“清式”的字样,也都改为“现代”。这让黄志同很是接受不了,因为花梨木目前的价格为每吨2万元,而黄花梨价格则为每吨2000万元,两者价格相差千倍。
随后,黄志同立即与区博物馆交涉,要求纠正错误,并重新制作内容正确的展名,但对方坚称这是其所请专家做出的鉴定意见,没有改正的可能。
因为协商不下,今年5月底,建林馆一纸诉状将区博物馆告上法庭。建林馆认为,“黄花梨”家具是该馆最好的珍藏品,代表的是馆藏水平、鉴定水平,以及声誉、信用。而自治区博物馆将其定名为“现代花梨木”并公开展示,严重误导了众多领导和行内人士,导致该馆在参观者面前变成了“以现代花梨木冒充黄花梨”的骗子。由此,建林馆认为自治区博物馆已侵权,要求自治区博物馆在中国文物报刊上,以及广西多家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该馆名誉、信用损失20万元。
对此,自治区博物馆称,建林馆的展品是经专家鉴定后得出的结论,并且改名已经征得了同意。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过错,做出的鉴定也没有错误。建林博物馆在了解名牌内容后,没有撤展,并提起了侵权之诉,有炒作的嫌疑。而20万元的索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名誉受损、经济受损。
自治区博物馆最后指出,作为博物馆的展品,既然没有买卖,也就不存在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驳回建林博物馆的诉讼请求。并声明将保留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原告恶意中伤、诬告侵权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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