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实施长征沿线两翼地区国家扶贫战略的建议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一、将长征沿线两翼地区纳入国家扶贫战略。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红军长征沿线两翼地区经济社会均得到较快发展,但大部分区域受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历史文化等因素制约,至今仍然是“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快,农村贫困人口多,呈现出区域性连片贫困的特征。红军长征沿线两翼地区的区域贫困程度深、返贫率高。受山区与生态脆弱环境特点制约,长征沿线两翼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农村人口比重高,贫困人口对山地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高,遇灾害即返贫,脱贫人口返贫问题严重,持续发展能力低。长征沿线区域发展不仅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更关系到中国工农红军浴血奋战孜孜追求的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承诺,关系到中国的国际形象。对长征沿线地区实施大规模全方位的开发式与救济式扶贫,使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域通过开发式扶贫实现发展,使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域通过救济式扶贫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缩小长征沿线地区与全国、所在省(区)的发展差距,将长征沿线两翼地区纳入国家综合扶贫战略,是实实在在的“良心工程”与“还债工程”。

二、建立长征沿线区域携手扶贫的发展协作机制。长征沿线跨越10个省(区),沿线区域发展差距较大,但同为东、中、西部与所在省(区)的边缘区与欠发达区,长征精神将沿线区域凝聚在一起,有相似的文化价值、共同的发展需求与发展历程,具有加强合作的可能性与实际需求。我们建议:一是长征沿线省(区)科研部门先期携手合作,研究长征沿线两翼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贫困差异、贫困成因与贫困人口的发展需求,为后续扶贫综合开发提供支撑;二是开展长征沿线省(区)政府合作与联系,求同存异,共同呼吁党中央、国务院审定长征沿线两翼地区的国家综合扶贫战略问题,使长征沿线两翼地区成为继11个连片区与特殊贫困区中的又一扶贫攻坚主战场。

三、完善长征沿线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投入机制。于全国而言,长征精神均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沿线地域是长征精神的历史载体。建议中央政府设立长征沿线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基金,加大沿线地区的科技文化教育等社会基础设施与地域文化保护性投入,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与地域文化保护水平。以革命老区通江为例,通江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位于四川东北部,古属巴国,秦属巴郡,西魏置县,迄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幅员面积4116平方公里,人口80.2万,素有“川陕苏区首府”、“中国红军之乡”、“中国银耳之乡”、“中国溶洞之乡”的美誉。曾被毛泽东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大区域”。李先念、徐向前等446位将军曾在这里运筹帷幄,血战疆场。当时通江总人口不足23万人,就有4.8万余人参加红军,新中国成立时仅4000余人幸存。傅崇碧、何正文、陈彬等10位通江籍儿女成长为共和国将军,通江这块红色的土地对新中国的成立和建设功不可没。然而这里区域劣势,被边缘化,贫困依旧,没有铁路、不通高速。交通成为这里发展的瓶颈。银耳、香菇、核桃、茶叶等特产运不出去,招商引资困难,严重制约地区发展。建议对中西部长征沿线地区实施中央财政全额投入,修建铁路或高速公路,形成东西交通网,拉动区域性发展,东部长征沿线地区实施省级财政投入的配套机制。福建、广东两省长征沿线区域涉及范围较小且两省经济总量较大、发展水平较高,完全有能力实现区域公共产品服务的财政自我平衡。西部的贵州、四川、云南、甘肃等长征沿线区域范围大、民族构成复杂,省级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不具备省级投资改善公共产品的能力,建议中央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支持。

四、实施区域开发扶贫发展机制。长征沿线两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尽管相对滞后但资源丰富,具有“富饶的贫困”的区域特征,大部分区域可实施开发式扶贫。区域开发扶贫不仅定位于农村地区的扶贫,更注重区域城乡发展的协调与统筹,一二三产业、城镇与村落等的协调发展。国家重点实施交通通讯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人才资源培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改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引导地域文化与长征文化相结合的文化产品与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金与企业资金介入沿线地区的生物资源等特色资源开发、特色农业发展、特色林业渔业资源开发,逐步提升沿线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施杰

委员简介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施杰

施杰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他还担任了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民进四川省委常委、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四川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川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四川师范大学兼职教授、西南民族大学客座教授等社会职务。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

责任编辑:八寶钿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