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称不会拆康有为故居

  身为北京市级文保单位的康有为故居要拆?在昨天的全国政协文艺界别委员联组讨论会上,这条消息成为众多委员关注的焦点,冯骥才委员还专门请假前往现场察看。

  列席会议的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当即电话联系北京市文物局负责人。在了解清楚情况后,他向委员们表示,康有为故居不存在要拆的情况,将实施整体保护。

  同时列席会议的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透露,明年有望启动修订文物保护法,相关调研将于年内展开。

  事件缘起

  康有为故居命运引关注

  位于西城区米市胡同43号院的康有为故居原为广东南海会馆,是康有为在京居住的地方,也是其筹划变法维新的主要活动场所。因院中原有七棵树,故康有为题其室为“七树堂”,1984年被公布为北京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日前,一组文保人士拍摄的康有为故居近照在网上引发关注,该文保人士在图片说明中写道:“康有为故居七树堂,你看得出来这是文物吗?”

  著名媒体人士闾丘露薇在跟帖中说:“刚刚去采访,看到一片狼藉,这里会成为二环内的一个地产项目,看了图纸,会变成一个新款的四合院,不知道到时候还有没有康有为的痕迹,或者会不会变成高档会所?”

  这条消息立即引发全国政协文艺界委员们的高度关注。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作家冯骥才专门请假,前往米市胡同察看。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文艺界别委员联组讨论会上,许钦松委员亦就此发言:“昨天中午我接到一个消息,说康有为故居要拆。我当时顾不上吃饭直接就奔现场去了,好不容易找到那个地方,在米市胡同里,门口挂着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进到里面去,七零八乱,住了大概几十户人家。”

  “康有为故居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又没了?当然还不知道要不要拆,但是我现在有这样的担忧,在这里提出来!”许钦松委员说。

  权威表态

  康有为故居将整体保护

  听完许钦松委员的发言,坐在后排列席会议的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坐不住了。他拿起手机,悄悄走了出去,过了几分钟才回到座位上。

  在联组讨论所有委员都发言结束后,励小捷作为列席会议的部委领导第一个发言,与委员们互动交流。他说:“感谢各位委员对政府工作和文化遗产事业的关心支持。现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媒体的高度关心已经成为我们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力量。在开会之前,我一进国际饭店大堂就碰见了冯骥才委员,他说他今天宁可会都"不开了",也要到康有为故居看看。”

  “我刚才出去与北京市文物局局长联系了一下。康有为故居我问了情况,不存在要拆的情况,还要整体保护。”励小捷直言道出他中途离席的原因。

  这名履新不久的文保部门新掌门表示,康有为故居系北京市级文保单位,无论是拆除还是维修,按照法律规定均须报国家文物局审批,“这个事情我们会尽全力把它盯住。”对于这番堪称坦率的表态,委员们报以热烈掌声。

  委员建言

  文保问题频出在于认识不够

  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专门请假前往察看康有为故居。当天下午,回到会场的冯骥才对本报记者表示,文保领域问题频出,主要是现在社会上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够,“你因为没认识到它的价值和意义,就很难去真正热爱它,保护它。”

  冯骥才表示,文化遗产的价值不仅仅是旅游,还有认识价值、对历史鉴证的价值、考古的价值、欣赏的价值,它不仅仅是为了旅游和赚钱而存在的。文化遗产连接了历史、现在和未来,历史没有了,记忆也将消失。

  “我听说对于康有为故居,政府有一个保护方案。”冯骥才说,对方案实施他有两点建议:一是让开发商、获利方让利于民,以改善生活在故居里居民们的生活条件。第二是对于故居内杂乱的临建的拆除工作,不应该交给开发商,而是应该交给文物部门。“故居里建设了临建,好比一个人生了病。我们文物部门好比是这个病人的亲属,这时候应该陪在他身边。”

  -名词解释·康有为故居

  位于西城区米市胡同43号院,原系广东南海会馆,是康有为在京居住的地方,也是其筹划变法维新的主要活动场所。因院中原有七株树,故康有为题其室为“七树堂”。1984年被公布为北京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法明年有望大修

  对文物犯罪处罚力度将加大

  从康有为故居保护到“汉代石凳”之谜,昨天,文保话题成了全国政协文艺界委员们的热议焦点。委员们分析认为,种种问题层出不穷,现行文物保护法律的滞后是重要原因之一。

  对此,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年有望启动修订,相关调研将于年内展开。

  >>文物法修订

  将考虑与刑法衔接

  宋新潮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当今的社会条件与文物保护法出台时早已不同,很多现实中的难题将通过法律的修订寻求解决。比如业界呼吁已久的建设开发项目文物部门审批前置的问题。尽管目前的法律里有相关规定,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因此,本次法律修订不仅要考虑法条本身的修改,还要保障执行。

  宋新潮表示,相关法律修订后,对文保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定会增大”。他同时表示,本次修法还将涉及文物专门法和《刑法》等相关法的衔接问题,何种情况适用《刑法》将有所提及。由此,对文物犯罪的处罚力度也将通过这种方式加大。

  宋新潮说,有些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最终没有适用《刑法》,正反映了法律衔接这一深层问题。“文物专门法中最高惩罚就是50万元,但是我给你交50万,我拆了行不行?”宋新潮说,除了《刑法》,本次文物保护法修订还将一并考虑与建设、科技、教育等领域的法律衔接的问题。

  宋新潮透露,全国人大已经通知国家文物局,要做一次关于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调研,这将对下一步再提出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起到重要作用。

  >>关于“假拍”

  拍卖不保真是误读

  说起艺术品收藏与拍卖,很多业内的政协委员直摇头,“假拍”和“拍假”是他们普遍担心的问题。现行《拍卖法》的免责条款被认为是各种制假、卖假、拍假乱象的“源头”。宋新潮对此表示,这一条款是被拍卖公司和拍卖行业的人误读了。

  拍卖不保证无瑕疵是正常的,但不等于不保证真假。“瑕疵是说真假没有问题,但是有缺陷。”宋新潮举例说,好比维纳斯是真的,但是她有缺陷。如果真假都不保证,那就成了一种欺诈。宋新潮指出:“拍卖法是一个专门法。它必须与民法通则等上位法的精神一致。公平交易是一个基本原则。"不保真"不等于你就可以欺骗。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所以说"拍卖不保真"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读。”宋新潮说,法律条文本来是想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应该被继续误读。

  >>鉴定乱象

  文物认定将出标准

  “金缕玉衣”一波未平,“汉代玉凳”又让大众陷入迷茫。在去年的一场拍卖会上,一件“汉代青黄玉龙凤纹梳妆台及坐凳”以2.2亿元成交,创下新的玉器拍卖世界纪录。但随即因“汉代根本没有凳子”这一文史常识被当成笑话,各方质疑将为这套拍品出具鉴定证书的专家推上风口浪尖。

  “"专家"是去年老百姓关心最多的一个词。”宋新潮说,谁是专家,谁不是专家,专家的概念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标准。他说,现在不乏不够水平的“专家”,还有的打着单位名义自称专家。“不是有一本书吗?《我在故宫(微博)看大门》”。

  宋新潮表示,国家文物局将从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将严格要求拍卖公司,严格执行要有5名以上专业鉴定人员的规定,这些人员必须达到一定的鉴定水平。另一方面,国家文物局正在就文物认定标准制定问题与国务院法制办进行研究。

  而对于专家整顿列“黑名单”,宋新潮表示,国家文物局鉴定委员会的委员如有行为不端,如为假古董出具证书等,一经发现将予以辞退。来源京华时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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