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故宫保护亟须立法
本报记者 吕天璐
正在举行的两会上,新上任的故宫(微博)博物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单霁翔提交了3份与故宫相关的提案。
在国家层面制定 《故宫保护条例》
由于故宫博物院极为特殊的文化身份,单霁翔委员认为,亟须在国家层面制定《故宫保护条例》。
首先,每年1400多万人次的参观游客,使故宫在文物保护、古建维护、观众安全等方面面临空前的压力,交通、安全等协调难度加大,有必要通过专项立法进行合理调控。其次,由于故宫地处北京市中心,对于故宫的整体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紫禁城,还应该包括御史衙门、大高玄殿、端门等地点,以及太庙、社稷坛、景山等周边区域。对故宫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整体保护更加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撑力度。应通过专项立法着眼于协调故宫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坚持整体保护、原状保护、科学规划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保护主体和责任主体,构筑对故宫进行分层次、分区域科学管理的法律防护网,如此有利于对故宫进行完整保护。
目前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故宫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与故宫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承担的历史使命并不匹配。在现有法律、法规层面,只能依靠《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博物馆相关法规等现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着眼于对全国文物和博物馆建设的总括性保护,缺少专门针对故宫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以及故宫博物院功能发挥、与故宫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承担的历史使命相协调的法律法规。单霁翔认为,通过推进《故宫保护条例》的立法过程,能广泛吸纳民意,尊重全社会保护故宫的积极性,深化对故宫保护的认识,使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到故宫文化遗产保护中来,为故宫保护和管理提供持续的推动力。
单霁翔认为,制定故宫保护专项法规,一方面将有力地促进故宫文物保护工作依法进行,从法律层面加大协调力度,强化各级责任,完善故宫法人治理结构,使故宫的整体保护走上一条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另一方面,近年来故宫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受到了持续的、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侵害和困扰,客观上需要在法律层面寻求救济途径。因此,制定《故宫保护条例》是国家对涉及故宫的法律、法规的整理和总结,也是修改和提升《关于故宫博物院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已不适应现实需求的内容的契机,对故宫的现实保护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单霁翔认为,目前着手制定《故宫保护条例》已具备相当的条件和基础。一方面,故宫多年的保护及管理实践经验,为《故宫保护条例》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例如北京市文物局牵头就《故宫缓冲区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项调研,在总结故宫多年的保护及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办法草案,该办法草案可以成为制定《故宫保护条例》时的参考。另一方面,国务院和部分省市出台的专项保护条例为《故宫保护条例》的制定提供了范例和可以借鉴的蓝本。到目前为止,《长城保护条例》、《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沈阳市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等均已颁布并实施多年,其立法经验和实施经验亦可成为制定《故宫保护条例》时的借鉴。
单霁翔建议,由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着手制定《故宫保护条例》,开展《故宫保护条例》的专项立法工作。
开展观众调查与监测
数据表明,最近10年之内,故宫的观众人数整整翻了一番。对此,单霁翔建议,国家和北京市旅游部门与故宫博物院共同开展观众调查与监测项目。只有对游客量进行持续监测、统计、分析,详尽地了解掌握游客的各种需求信息,才能够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兼顾游客利益与遗产地安全的游客管理措施。
故宫的旅游活动具有一年中季节性强、一天中时段性强的特点,这就使得在全年平均来看完全可以承受的游客人数,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内,却大大超出了最大承载量和最大接待量。客流量直接影响世界遗产的安全,没有安全就很难保证世界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应通过游客量监测,找出游客流量变化的规律,以及影响它的因素,在监测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客流量标准。他建议故宫与旅游管理部门进行合作,逐步实行预约制度,合理限制客流量、配置多条参观路线、疏导分流游客,有效进行游客管理。在高峰时节,防止瞬间客流量及日客流量过大而造成对世界遗产的破坏。
单霁翔在提案中建议,一是进行游客常规调查,即对游客总量、区域游客量、展室游客量、购物餐饮游客量、服务设施使用、残疾游客等的人数、时段量、批量的监测,准确、及时地掌握游客的动态信息,为游客管理提供依据。二是开展游客专项调查,这是了解游客大量综合信息的监测手段。三是采取科学手段进行适时反应性监测和调控,如在午门和神武门等处设置闸机验票系统,实时记录进入故宫的游客人数、时段游客量等,在主要开放区域、展馆和服务设施进出门口处设置红外线计数装置和视频识别装置。通过这些措施,监测故宫博物院内不同区域和部位的游客容量,适时适当控制或疏导局部景区景点游客量,动态监测故宫博物院入院人数的变化情况。
做好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
在监测参观人数的同时,单霁翔还建议科学有效地开展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对各种影响遗产安全的因素加以防范和控制,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实施预防性保护,使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及真实性、完整性得以保存。
故宫世界遗产监测是指对故宫保护范围内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所引起的保护对象及其环境的变化进行长期系统的记录,记录其在自然和人为环境中各个时期的变化数据。故宫保护范围内有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其中保护范围占地106公顷,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馆藏文物180万件。监测内容包括文物建筑、室外陈设、植物动物、环境质量、游客动态、安全防范、基础设施、馆藏文物、非古建筑、监测保障10个方面内容。
目前,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世界文化遗产开展监测工作的要求, 故宫已经启动了遗产监测工作。一是建立了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工作制度、监测技术规范及预警标准,统筹安排、协调和指导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各项工作。二是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办公室已经正式启动,负责按时向国家文物局和世界遗产中心递交遗产地监测定期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世界遗产中心对遗产地的巡视工作;负责对遗产相关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为故宫完整保护和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三是“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信息化平台”已经着手建立,该平台将配合规范严格的行政管理流程,使监测内容的数据能够实时、准确地采集,引导各项监测工作流程及其数据信息规范化管理,保障数据信息的完整性、有效利用性,提供预警信息分析参考,辅助达到预警效果,最终保障保护和监测工作的高效实现。通过5年的监测基础工作,故宫将初步形成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体系,为逐步深入开展监测工作奠定基础。
单霁翔表示,由于对故宫世界文化遗产做监测必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仅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需要得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科研机构的支持和指导,才能保证监测系统的建立和日常监测工作正常运行。因此,他建议国家文物局重点支持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工作,在故宫博物院设立国家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国家重点科研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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