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玉凳丑闻折射监管法律之失
继臭名昭著的“金缕玉衣”事件之后,去年被拍出2.2亿元天价的“汉代玉凳”,亦被证实是一桩彻头彻尾的造假丑闻。在记者的反复追问之下,江苏邳州一赵姓商人亲口承认,所谓的“汉代玉凳”是经他手由明代材料组装所成。(2月26日《现代快报(微博)》)
事实上,“汉代玉凳”甫一面世,就引发强烈质疑。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首先提出质疑的,并非业内专家,反而是民间人士。他们所根据的,不过是最基本的历史常识和文物考古学常识:汉代人一般“席地而坐”,当时怎么可能有这种“高凳”?然而,就是这种“一眼假”的拙劣仿制品,竟然可以得到数位业内“权威”专家的联名保驾,继而在拍卖市场上风生水起,拍出天价。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否又是一桩“金缕玉衣”式的闹剧?
现在艺术品收藏与拍卖市场之乱,已不是什么秘密。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恶意欺诈、知假拍假、洗钱犯罪等病灶,可谓肆无忌惮。但行业乱象若此,文物部门却苦于没有法律依据,惩治乏力。某些混淆黑白的专家不惜在利益面前自毁信誉,拍卖公司更是丧失基本商业操守,为不菲佣金知假卖假,行走在商业欺诈的边缘。
可以说,国内收藏与拍卖市场的乱象,很大程度是制度缺失造成的——专家鉴定再胡说,也属于“个人学术观点”或“看走了眼”;拍卖公司的不良操行更有《拍卖法》第61条护航。人或机构的恶劣表现,只是这块制度土壤上盛开的恶之花。
毫无疑问,针对《拍卖法》或《文物法》的修改,应尽快提上日程。更现实的做法则是,应立即整肃目前的艺术品鉴定市场,大幅度提高艺术品鉴定的市场准入门槛,并厉行退出机制和黑名单机制。对于恶意拍卖的拍卖公司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有不端行为,则立即勒令退市,对于相关专家更该做相似惩戒。这个暗流涌动的市场,若不想被人们唾弃,则必须壮士断腕、重新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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